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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面临新机遇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5
  随着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理论界,对于社会治理的认识都在不断深化,不仅在政策和理论上有了一系列新导向,而且在各个地区的实践层面也取得了许多新突破,这些都给当前特大城市的社会治理转型带来了新机遇。
(一)从政府负责向政府主导转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从政府负责向政府主导转变,意味着要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发展模式,积极鼓励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真正构建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的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从以供定需向以需定供转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从当前社会服务的政策导向来看,其更加关注群众的现实需求,群众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服务,我们就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什么样的社会服务,努力从以供定需向以需定供转变,着力实现社会治理服务的精细化和供给的精准化,不断提高老百姓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从一元决策向多元协商转变
  在我国传统的政府运行结构中,更多的是政府一元主体发挥作用,政府部门自己商议、自己决策、自己监督,这种模式不仅容易导致决策失误,而且容易造成权力寻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依法保障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从当前中央层面的政策导向来看,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议事协商已经形成共识,这对于特大城市的社会治理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四)从数字政府向数据治理转变
  当前我们已经由信息时代步入数据时代,数据不再是政府信息系统中单一的数字,而是经过整合、分析、归纳、处理等一系列程序,成为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从数字政府向数据治理的转变,将引起社会治理领域一场新的变革。
(五)从以堵为主向以疏为主转变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在经历一场新的转型,而对于特大城市来说,转型期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稳定。但是在当前治理理念不断普及的背景下,我们追求的稳定不再是传统以堵为主的静态稳定,而是以疏为主的动态稳定。在这里,稳定并不是一种结果,而是强调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