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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是“新常态”下就业工作的主格调
作者: 来源:皮书数据库 更新时间:2016-05-10
  随着就业总量压力的逐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它将成为就业工作中第一位的矛盾。就业结构性矛盾既影响就业规模的扩大,也影响就业质量的提升,还会制约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
  经济新常态,必然伴随经济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的深刻变化,这些都将要求对人力资源的配置进行调整。增长方式转换意味着要素投入、增长动力的改变,以资本、技术和管理创新为主的新经济增长方式,可能影响就业增长速度。高技术含量的就业岗位也将增加劳动者寻求就业岗位或者进行职业转换的难度,在一个不断创新的经济体系中,那些被新的发明和管理所排斥的人员,必须学习新技能、寻找新工作,没有技术知识的更新,就要面临失业的风险。对落后产能的淘汰也将不可避免地对就业产生影响。据估计,整个“十二五”期间,对过剩产能的调整将影响1200万人。同时,第二产业的转型升级,资本集约的速度要远远高于就业增长的速度,可能使得其吸纳就业的能力下降。2013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资产总值比十年前的2004年增加了63.5万亿元,增长294%;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增加7010万人,增长63.1%。2014年第二产业的就业弹性呈现负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动态监测显示,近两年来,制造业企业用工规模一直在持续小幅流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PMI指数中从业人员指数始终在荣枯线以下。受此影响,大量低教育水平和低技能素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业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以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的经济发展新特征,必然会加剧就业结构性矛盾,反过来,也必然要求加快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来适应和推动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招普工难、招技工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难等各类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就业的结构性问题将成为就业政策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
  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高劳动力供给下的招工难”和“高劳动力需求下的就业难”两难并存。
  一方面,高劳动力供给条件下出现普遍、持续的招工难。近两年,虽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有所下降,但2014年末仍有9.16亿人。据测算,到2030年前都将保持在8亿人以上。劳动力资源丰富、供给仍处高位的基本国情尚未改变。但在此条件下,人力资源市场却出现了较为普遍的、持续的“招工难”。首先,一线简单劳动力招工难。21世纪初,首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出现“民工荒”。近年来,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如纺织服装、电子加工、餐饮服务等企业,都出现了一线普通操作工和服务员短缺现象,并且在时间上从前些年春节前后的阶段性缺工,逐步演变为常年性缺工;在空间上由东部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蔓延。目前,东部一些地区为应对普工短缺问题,开始出现“机器换人”的现象。其次,技工难招越来越突出。全国100个城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显示,近年来各技术等级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以下简称求人倍率)均大于1,且日渐攀升。2014年第四季度,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技师、工程师求人倍率分别为2.10、2.0、1.91、1.81,这意味着高技能人才总量空缺一半左右。最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更为稀缺。随着各种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适应和引领这些新经济的人才也十分短缺,一些关键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更是千金难求。
  另一方面,高劳动力需求条件下出现部分劳动者就业难。近年来,人力资源市场的求人倍率始终保持在1.0以上,2014年第四季度达到1.15的历史高位,这表明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总体上是大于供给的。但与此同时,部分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却一直存在。首先,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持续加大。据教育部统计,近几年每年都有约25%的毕业生在离校之前找不到合适工作,特别是新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毕业生找工作更难,法律、教育、历史、财会、管理等文科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近10个百分点。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逐年上涨,其就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次,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中的失业风险增加。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经济结构深度调整过程中,必然会带来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及对低技能劳动力产生排挤,对劳动者转换职业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部分企业会因困难加重而裁员,使隐性失业显性化,造成局部地区的失业率攀升。部分地区企业减少工时、欠薪、停工放假的现象已经开始增多。此外,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就业难问题始终存在。除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外,目前尚未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成因错综复杂。人力资源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受到诸多宏观经济、社会乃至文化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当前的多重结构同期变革的特定发展阶段:经济增长由粗放型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结构深度调整的“新常态”;城乡二元结构正在逐渐打破,但体制分割还没有完全消除;各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但依然很不平衡;劳动力供给总量巨大,但结构变化显著;居民收入水平上升,但差距仍然很大;社会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但传统文化影响仍根深蒂固;等等。受这些因素影响,人力资源的供给与需求两副“齿轮”在运转过程中未能很好地“啮合”在一起,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因此,从根本上讲,结构性就业矛盾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在就业领域的集中反映。当前,在诸多影响因素中,以下几方面更为明显。
  一是人力资源技能素质的提升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不同步、不匹配。近年来,我国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虽有较大提升,但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结构的深度调整相比还存在明显的滞后,无论是学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都未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高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加之部分高校的培养质量不高,导致一些毕业生就业难。职业教育吸引力不足,导致技能人才大量短缺。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尽管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但近年来招生却越来越难,2013年仅招收129.6万人,比2008年减少了31.8万人,只占当年初高中毕业生的5.4%。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存在政出多门、各类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和利用,企业投入不足、劳动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等诸多深层次问题。
  二是大量同质低端的岗位需求与劳动者日益提升的就业预期不相适应。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一方面,相当部分企业仍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提供的是大量同质低端的就业岗位,一些企业工资低,劳动条件差,与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劳动者的求职预期存在较大落差,难以吸纳其就业,导致部分企业出现招工难、稳工难。另一方面,由于新兴产业的发展、新型业态的培育发展还需要一个过程,经济发展创造的高端优质岗位还不能满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导致部分高校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工作,不得不进入低端劳动力市场,亦造成国家和社会教育投入的浪费。
  三是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与就业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不适应。公共就业服务的作用是在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之间搭起一座互相沟通的“桥梁”。随着人力资源结构的变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对象也发生了明显变化,“80后”“90后”劳动者多数都已习惯于通过手机、互联网寻找就业信息和获得就业服务,使得原先“门庭若市”的各类市场现已变得“门可罗雀”,表明相当部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手段还没有跟上这种变化,就业信息服务尤为不足,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求职信息之间不能实现及时有效的无缝衔接,降低了匹配效率。
  四是一些社会观念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加剧了结构性就业矛盾。受一些传统观念和习惯的影响,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普遍认为“体力劳动”不是“体面劳动”,重学历轻技能、重普教轻职教的倾向还比较严重,家长普遍不鼓励孩子到职业院校学习、优秀学生就读职业院校的比例也不高。在择业观念上,部分毕业生及其家长的就业期望值偏高,大多希望留在大城市,想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而不愿到中小企业、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基层单位就业。部分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也没有转变,偏好使用年轻劳动力,将大龄劳动者排斥在外,此外还普遍存在对人力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结构性就业矛盾的产生。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