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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建立医院及社会药店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才能消除药品出厂与零售之间的过大价差
——《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指出
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11-27

  2014年11月26日,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首部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发布会在广州举行。

  由于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特殊性,药品流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效率低,对应的药品分销集中度低、规模化程度低和物流配送水平低和流通费用高昂。此外,国有药品批发企业效率低也是其运营成本过高的重要原因。国内批发企业尽管平均毛利率较高,但平均费用率也很高,超过了7%,利润率不足1%。美国和日本药品批发商的毛利率尽管只有3%左右,但平均费用率很低,不足1.5%,因此利润率超过中国企业,大约在1.5%。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药品流通费用高主要不在物流环节,而是药品零售终端,尤其是公立医院垄断性的药品零售终端,以及政府对医疗体制不合理的管制。因此,药品流通环节多导致药品流通效率低、费用高及药品价格高的这种观点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药品流通费用高的原因不在物流环节,也不在批发环节,最主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模式。因此,要解决药品流通费用高的问题,需要破除以公立医院为代表的零售终端的垄断地位,消除其现有以回扣和返利为主要形式的“以药养医”模式,医院及社会药店要有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这样才有可能消除药品的出厂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过大的价差,减少流通环节,控制层层加价,促进药品流通行业的优胜劣汰,使其向扁平化和高效化方向发展。

  (参见《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4)》p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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