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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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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运行应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根除目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弊端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指出
来源:北京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7-01

  2015年6月23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

  结合自贸试验区一年来政府管理运行的实践经验来看,其运作机制存在三个突出问题:首先是自贸试验区运作的法制支撑不足。其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作为自贸区的最高管理机构,只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与国外自由贸易园区相较,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法律地位明显偏低,独立性不强,不利于自贸试验区的未来发展。最后,自贸试验区现行的管理体制仍然没有超出传统保税区管理体制的窠臼,传统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体制性弊端未能根除,体制改革也将因触动部门、集团利益而面临重重困难。

  因此,法治化程度的偏低极可能成为制约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由此,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需要在国家层面加强立法、完善司法,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塑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次,在宏观管理层面,国家应当考虑建立专门机构对自贸试验区予以统一监管和指导。借鉴国际经验,中国应该建立国家层面的协调机制,这个机制既要有能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和制度,也要有能力与地方政府共同协调、组织实施自贸试验区的政策。

  (参见《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p172、17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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