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7月12日,由云南财经大学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南亚研究》编辑部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印度洋地区蓝皮书:印度洋地区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京举行。
2014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印和2015年5月印度总理莫迪访华,中方承诺对印投资,印方承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并给予中方更多投资优惠条件。但是,中方在印度仍然存在各种潜在的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由于中印两国缺乏政治互信,印度对来自中国的投资限制颇多。如签证问题,很多国家公民受限无法申请印度长期签证和工作签证,签证延期也必须返回本国办理,严重阻碍了对印度的投资。二、印度国内官员腐败猖獗,寻租现象比比皆是,腐败和行政效率低下被公认为印度政府的两大痼疾。外国公司在印度申请注册公司或申请项目审批,常常是半年多没有回音。印度法律体系虽较完善,但执行情况不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投资或合作争端非常烦琐,许多纠纷长期悬而未决。三、印度国内各种法律名目繁多,对外商投资有诸多限制。此外,印度针对外商投资的税种繁多,税率波动较大。除了以上投资风险之外,印度基础设施落后,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领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且效率低下。与此同时,印度能源也严重短缺,尤其是石油和电力。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外国投资的成本,中国企业在做出投资时应规避此类风险。
(参见《印度洋地区蓝皮书:印度洋地区发展报告(2016)》P75~7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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