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08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6~2007)》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政府作用力竞争力排名中,上海、浙江和江苏居前三位。
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政府作用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2006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等。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政府作用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排序为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北京市、辽宁省、福建省、河北省、湖北省;排名在中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安徽省、陕西省、河南省、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排名处于下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甘肃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2006年与2005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6位),其他依次为福建省(5位)、吉林省(5位)、湖南省(5位)、内蒙古自治区(4位)、河南省(3位)、山西省(3位)、甘肃省(3位)、江西省(2位)、宁夏回族自治区(2位)、浙江省(1位)、北京市(1位)、云南省(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有6个省区;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11位),其他依次为重庆市(7位)、陕西省(4位)、四川省(4位)、青海省(4位)、海南省(3位)、天津市(2位)、安徽省(2位)、江苏省(1位)、辽宁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贵州省(1位)。
在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方面, 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河北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
在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吉林省。
在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辽宁省、北京市、山东省、青海省、黑龙江省、天津市。
(本文数据资料来源:《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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