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08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6~2007)》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排名中,浙江、天津和上海居前三位。
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的2005~2006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方式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市(区)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是:浙江省、天津市、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北京市、河北省;排在中游区的依次排序为:广东省、河南省、湖北省、辽宁省、青海省、海南省、吉林省、湖南省、安徽省、四川省;处于下游区的依次排序为:江西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
2006年与2005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2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青海省(14位),其他依次为:海南省(10位)、广东省(9位)、云南省(9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位)、湖北省(5位)、四川省(4位)、上海市(2位)、宁夏回族自治区(2位)、河北省(1位)、浙江省(1位)和贵州省(1位);黑龙江省等4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5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12位),其他依次为:辽宁省(7位)、甘肃省(6位)、广西壮族自治区(6位)、重庆市(5位)、陕西省(5位)、山西省(5位)、吉林省(4位)、安徽省(4位)、江苏省(3位)、山东省(2位)、西藏自治区(2位)、河南省(2位)、湖南省(2位)、天津市(1位)。
在发展方式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上海市、天津市、北京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湖北省。
在协调发展竞争力方面,2006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为浙江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北省、福建省、黑龙江省、青海省、吉林省。
(本文数据资料来源:《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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