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蓝皮书指出,在河南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人口众多的情况下,超越城市人口过快增长的“摊大饼”方式的外延扩张造成城市用地结构的混乱和土地利用效率的低下。同时,河南城市发展相对较为缓慢,人均建成区面积相对较少。1981年,全国城市按非农业人口计算的人均建成区土地为80平方米,此后以每年近1.6平方米的速度递增,到2008年底,人均建成区面积已经达到122平方米,而2008年河南全省城市人均建成区土地面积仅为83平方米。这就造成郑州、安阳、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洛阳、鹤壁、信阳、周口10个城市建成区相对承载力处于超载状态。从这些城市的发展现况可以看出,这些城市不是经济发展程度较高、集聚辐射能力较强的城市,就是城市所在区域城市体系结构、规模、等级不合理,城市网络发育不充分,中心城市相对缺乏。如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等城市都是中原城市群中重要的城市节点,其经济总量排在全省前几位,综合经济实力较强,人口、资金等生产要素流动较多,城市流动人口规模庞大。郑州、新乡、洛阳的高校数量在全省排列前三位,数十万的高校工作人员以及高校学生也是城市常住人口数量较大的主要原因。信阳、周口等地处于黄海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人口多,农业比重偏大,农业人口占较大比例,城镇体系不够健全,尚处于散点分布向点轴式发展阶段,信阳、周口等市区作为资金、信息、技术、物资密切集聚地,同时兼具文化、商贸、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多种职能,吸引了大量的人流和物流,造成城市土地资源超载。
从另一个层面看,尽管河南17个地级市同国外一些城市人均用地200平方米(人口密度为5000人/平方公里)不能相比,但如果比较一下国外相当一部分人多地少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密度或人均用地情况(如首尔人均用地为55平方米,开罗仅31平方米,东京76平方米,而我国香港地区人均用地还不到25平方米),可以看出现有城市在提高人口容纳能力上还有很大的潜力。一些城市实际用地大于统计数,因而实际上潜力还要大。而中小城市用地比较大,人口密度小,应当说潜力更大。从城市土地的建筑容纳能力即建成区综合容积率分析,河南城市旧城区建筑密度很高,但由于建筑楼层少,单位面积的建筑容纳量也较小;而新城区则由于建筑密度低,往往容积率更低。特别是一些城市片面强调新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没有形成大型房地产公司连片开发的格局,造成对城市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而部分城市单纯用容积率作为控制土地利用的机制来运作时,并不一定使城市土地利用达到高效率。例如,在国外一些大城市和我国上海中心区、深圳罗湖区容积率过高、人口密度过大,导致交通拥挤、空气污染等“城市病”十分严重,由此造成的效率损失超过了超强利用土地所获得的好处。考虑到河南人多地少的省情,以及城市现有土地的建筑容纳量,适度提高城市综合容积率是必要的。根据宋启林的研究,将现阶段我国城市平均容积率提高到0.5左右是可行的。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提高城市用地的建筑容纳量,既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又有利于促进城市的现代化,改善城市景观。
(本篇文章摘自《河南蓝皮书: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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