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皮书观点

2011年《经济蓝皮书春季号》:中国环境税开征进程或将提速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4-21
2011年4月出版的《经济蓝皮书春季号》指出,中国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成2020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必须采用包括构建环境税收体系在内的多种措施。
该蓝皮书认为,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借助于开征环境税来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已经被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略而议论了多年。严格讲,环境税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个税系。它是由多种有助于节能环保的税组成,如燃油税、资源税等都可以纳入该体系。有关环境税的政策建议以至制度设计,已如井喷之势。可以肯定,以此为契机,在我国,环境税的开征进程会进一步提速,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变成现实。
同时,该蓝皮书指出,资源税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结构的调节作用也非同小可。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很重要一条就是要转变“长期依靠资源、能源的大量耗用来赚取国际产业链中的微薄利润”。目前,资源和能源短缺的约束,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之不可承受之重。资源和能源耗用的低价甚至无偿开发利用状态,使得其补偿机制的建立尤为紧迫。
该蓝皮书认为,资源、能源的低价格是不合理的。市场经济意味着它本来值多少钱,就应该让它值多少。依靠资源能源的大量投入来赚取国际产业链低端的微薄利润是不能长久的。例如,煤炭表面上的开发成本很低,但若将其所隐含的资源、环境等成本纳入其中,它的实际成本就会上升很多。资源税就是具有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外部效应内在化作用的一个楔子。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资源税的改革被注入了三项内容,即扩大征税范围、转行从价计税和提高征税标准。很显然,资源税改革到位之后,展现在世人面前的一定是一种全新的资源税。它所带来的冲击力,特别是对既得利益格局的冲击力,并不亚于开征一种新税。
(具体内容参见《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11年春季报告》,第105~107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4月出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