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1年《休闲绿皮书》:中国休闲城市的着眼点侧重在经济方面,西方则侧重在人文和社会层面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10
2011年6月发布的《休闲绿皮书》(即《2011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开始着力推动休闲城市建设。休闲城市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的休闲城市认为,休闲是城市的四大功能之一。狭义的休闲城市则特指休闲功能突出、休闲产业发达、休闲活动普遍的城市。该绿皮书中《休闲城市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作者蒋艳博士和王诚庆研究员则倾向于将休闲城市定义为以休闲功能为主导的城市,认为这是个动态的过程,衡量标准是城市全方位的休闲功能。
蒋艳博士和王诚庆研究员认为,中国的休闲城市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原生态的休闲城市,休闲气息浓厚,生活节奏缓慢,以当地人为休闲主体,代表城市是成都、昆明;第二类是发达的休闲城市,依托发达的经济,有相对完善的休闲产业链,代表城市是北京、广州;第三类是既有休闲传统又有发达的休闲产业配套,代表城市是杭州、长沙。
中国休闲城市兴起的深层原因,是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由此形成的城市休闲产业市场。从进程与动力角度看可以概括为两方面的因素:一是从需求来看,国民休闲能力增强、休闲意识觉醒;二是从供给来看,政府主导、学术机构推动、企业参与。
蒋艳博士和王诚庆研究员进一步指出,中国休闲城市建设与国外有明显区别。中国休闲城市的着眼点多在于经济上,城市休闲功能的完善往往指向经济的发展。而西方休闲城市的着眼点则在人文和社会层面。中西方对休闲城市诉求点的区别源于双方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西方的休闲城市概念是在工业化后期、经济全球化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提出的。而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城市化进程还未完成,城市建设往往忽视了城市社会的多样性。发展阶段的差距导致城市发展理念上的本质性差异。
国内对休闲城市标准的探讨主要有两种表述方式,即城市休闲程度评估标准和休闲城市评估标准。这是两个很近似的概念,既有关联,又非完全一样。很多探讨往往对两者不加区别,实践操作时也刻意模糊两者的差异,以量化分析涵盖定性分析。目前对于城市休闲标准的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齐头并进,且以市长峰会的形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这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休闲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在中国休闲城市的建设中,需要特别注意五个问题,即:准确进行城市发展定位、尊重历史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居民休闲意识的形成和改善、强调休闲的社会功能、培育完善的休闲产业链。
(以上内容参见《2011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第353~36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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