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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蓝皮书》:湖南荣膺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第一名,“法治湖南”建设模式令人瞩目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28
2011年6月出版的《湖南蓝皮书》丛书之《2011年湖南法治发展报告》指出,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省工作,2008年出台了全国首部系统规范行政程序的地方性规章《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令人关注的法治政府建设“湖南模式”。2010年,湖南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打造法治政府,“法治湖南”建设实践不断深入。
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全面实施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裁量权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全国第一个建立了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出台施行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并推行了全国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出台施行了《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2011年1月15日,湖南省因出台施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而荣膺我国第一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由专家和社会公众共同评选出的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第一名。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梳理和公布了全国第一份省直部门“权力清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湖南省出台施行了全国第一份关于放松经济管制的专门文件——《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对经济工作的管理的若干意见》。起草了全国第一部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省级政府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草案)》,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一个从制度上搭建起了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框架。
体制机制有重大创新。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建立了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和听证会案例指导制度。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实行大规模“开门立法”和“公推公选”立法项目,召开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政府立法工作新机制,创新了政府立法工作机制。
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登记制度,以及有效期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申请审查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创新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2008年以来,两次组织开展了全省规范性文件“大清理”,先后清理规范性文件76609件、39860件,先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占46.5%、26.5%。
同时,该蓝皮书指出,湖南省以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和解、调解、听证等手段处理行政争议,创新了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此外,湖南省还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了全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不断提高其分值所占比重,创新了依法行政推进机制。积极搭建全国性学术交流平台,积极承担国家重要科研课题,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创新了政府法制研究机制。
(以上内容参见《湖南蓝皮书》丛书之《2011年湖南法治发展报告》,第22~2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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