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蓝皮书指出,排在前6位的公众喜欢的文化娱乐为:①电影,选择比例为50.64%;②音乐,选择比例为43.01%;③阅读,选择比例为37.71%;④互联网,选择比例为36.86%;⑤广播电视,选择比例为30.09%;⑥体育,选择比例为22.03%。结合只愿意免费参加的文化娱乐,依次为:①电影,选择比例为35.17%;②阅读,选择比例为33.261%;③广播电视,选择比例为32.84%;④互联网,选择比例为31.36%;⑤音乐,选择比例为30.93%;⑥歌舞,选择比例为30.93%;⑦体育,选择比例为25.00%;⑧戏剧,选择比例为23.09%。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消费局限。反映2008年城市文化消费的《中传报告》指出:城市居民中使用普通电视的比例为76.2%,电脑的使用率为72.0%。在反映2009年上半年情况的《消费倾向》中,对于“居民最喜欢的文化消费是什么?”,逾六成居民选了看电视和上网:“看电视”以62.6%的支持率位居第一,“上网”则以61.5%的支持率紧随其后。北京市统计局2009年3月发布的《北京市居民时间利用情况调查报告》也称,看电视和上网占用了北京城乡居民主要的业余时间。
另外,社会对公共文化投入增加的呼声仍然普遍。在被问及影响参加社会基本文化生活的主要原因时,有22.3%的受调查者认为是政府投入不足,40.89%的受调查者回答是公共文化设施少;全年服务人数比例最高的场所是公园或文化广场(84.11%),以下依次为:体育运动场所(76.91%)、图书馆(76.69%)、电影院(72.88%)、博物馆(65.47%)、剧院(59.75%)等。在《消费倾向》中,对于“您认为哪些文化消费场所应当加强建设?”有73.9%的受访者认为应着重加强“书店、图书馆、社区讲座场所”建设。
(本篇文章摘自《北京蓝皮书:北京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09~201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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