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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江苏、山东、广东居前三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3-03

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居前三位。

    2009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河南省;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河北省、海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安徽省、重庆市、江西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山西省、贵州省、甘肃省。

    2009年与2008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2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海南省(9位),其他依次为福建省(6位)、四川省(4位)、湖北省(4位)、河南省(4位)、广西壮族自治区(3位)、西藏自治区(3位)、宁夏回族自治区(3位)、上海市(2位)、河北省(2位)、北京市(1位)、重庆市(1位);7个省份排位没有变化,其他12个省份排位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7位)和陕西省(7位),其他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位)、山西省(4位)、青海省(4位)、贵州省(3位)、吉林省(3位)、江西省(3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湖南省(2位)、甘肃省(2位)、天津市(1位)。

    从农业竞争力来看,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京市、海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辽宁省。

    从工业竞争力来看,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山东省、江苏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湖北省、陕西省、四川省。

    从服务业竞争力来看,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四川省。

    从企业竞争力来看,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海南省、青海省、湖南省。

    蓝皮书还指出,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从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和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之间的比较来看,大多数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名升降与产业经济竞争力的排名升降基本同步,产业经济竞争力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密切关系,表明产业经济竞争力是经济综合竞争力中的主要竞争力。另外一些省市区的发展情况也充分证明产业经济竞争力大幅度提升,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经济竞争力这一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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