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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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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11年度我国外资百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仅为12.5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08

    2011年11月出版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指出,2011年度我国外资企业100强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较低,仍在旁观,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分仅为12.5分,整体仍处于旁观阶段。没有出现社会责任领先者企业;有6家企业处于追赶者阶段;16家企业处于起步者阶段;78家企业处于旁观者状态,没有采取实质性的责任管理措施,也未向社会披露相关的责任信息。

    从区域分布看,除大洋洲外,各其他区域外资企业均在“旁观”,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较低。由于大洋洲仅1家企业并且得分较高,所以大洋洲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较高,但不具有代表性。日韩在华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相对较好,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14.1分;其次为北美洲企业,得13.4分;其后为港台企业和欧洲企业,分别为13.1分和10.4分;亚洲其他国家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尤为落后,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4.6分。

    该蓝皮书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外资企业100强责任管理落后于责任实践,在责任实践中,环境责任领先于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主要原因是市场、社会和环境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传统领域,服务客户、关爱员工等责任是企业生存的基础。而责任管理是新兴管理实践,许多企业尚未将其纳入企业管理体系。

    在具体责任实践领域,社会责任得分落后于市场责任和环境责任,而环境责任最高。主原是在环境领域,相较国内企业外资企业发展超前,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高,环境管理体系及制度建设等定性披露较多;在市场领域,外资企业对伙伴责任以及成长性、收益性和安全性等财务指标披露较多;在社会领域,外资企业在华社会捐助、社区服务等方面更新信息滞后,披露较少。

    (以上内容参见《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1)》,第136~13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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