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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省域统筹协调竞争力排名,上海、黑龙江、新疆居前三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9
2012年3月出版的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指出,在全国省域统筹协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市、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前三位
为了着力反映各省市区在评价期内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统筹协调发展方面的综合能力,自2009年开始,课题组把原来二级指标“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更名为“统筹协调竞争力”,原来的三级指标也相应更名为“统筹发展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省域统筹协调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统筹协调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6~2010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合成。省域统筹协调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统筹发展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
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统筹协调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上海市、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四川省、吉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山东省、辽宁省、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福建省、河北省、安徽省、海南省、山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南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重庆市、甘肃省、云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0年与2006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江西省(17位),其他依次为:吉林省(13位)、四川省(10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位)、辽宁省(5位)、黑龙江省(3位)、陕西省(3位)、甘肃省(3位)、安徽省(2位)、海南省(2位)、广东省(1位)、贵州省(1位)、云南省(1位);有2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6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10位),其他依次为:北京市(9位)、福建省(9位)、湖南省(7位)、河南省(5位)、广西壮族自治区(5位)、内蒙古自治区(4位)、江苏省(4位)、河北省(3位)、浙江省(2位)、山东省(2位)、山西省(2位)、湖北省(2位)、重庆市(2位)、青海省(2位)、宁夏回族自治区(2位)。
在统筹发展竞争力方面,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上海市、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黑龙江省、北京市、湖北省、江西省。
在协调发展竞争力方面,2010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西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以上内容参见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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