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蓝皮书指出,在区域整体发展和合作共赢已成为共识的今天,各自为政的行政区治理模式早已不能满足现代跨域合作与治理的现实需求。省区交界地带的跨域治理属于准公共物品,一维的公共行政模式显然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政府失灵便成为必然,因此跨界的区域性公共问题层出不穷。“锰三角”模式的成功并非偶然,它内含了一些有助于其走向成功的要件,研究总结了“锰三角”模式的内涵和制度性特征,基于此提炼出了一个成功的跨域治理系统应具备的基本逻辑和制度结构。这些基于经验但又超越经验的逻辑和结构为我们有预见性的分析跨域公共问题搭建了一个系统的制度框架,并为破解上述跨域治理困局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理论图景。
“锰三角”治理模式承袭了传统行政区行政治理模式的有效因素,但在治理实践中又自成体系地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多中心主体联动、合作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的有机整合使得“锰三角”地区的环境治理既实现了治理的效率,又保证了治理的效益。“锰三角”治理模式中的一些核心因素主要包括:强大的民间环保力量和正义的地方精英、高效型纵向行政管理、联动型横向政府合作、独立的媒体监督。“锰三角”跨域治理模式还呈现出了更为微观的一些制度性特征,即多种二元力量制衡、强大的民间政治精英和地方制度资源的嵌入、多层次的制度框架、纵横治理网络链接和治理演进的动态性。
蓝皮书指出,一个有效的跨域治理结构至少应包括多元治理主体、二维治理网络、地方性制度资源和民间政治精英的嵌入、区域性公共论坛、多层次的制度结构及其变迁等五个制度特征。在应对跨行政区域性公共事务时,可以将这些原则作为跨域治理的基本逻辑,也可以将其作为评价现存的跨域治理结构是否有效的参照系,在面对具体的跨域公共问题时,满足这些特征的治理模式将有更大几率趋于成功。
(以上内容参见《连片特困区蓝皮书 中国连片特困区发展报告(2013)》P282~303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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