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青海地处中原、西藏、西域、北方草原交融地带,从远古羌人起,千百年来诸多民族在这里定居、迁徙、游牧,逐步形成汉、藏、蒙古、回、土、撒拉等6个世居民族,并有54个民族共处,各民族的语言、宗教、婚姻、生活样式和族籍认同多重复杂。青海省从1982年起定期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从1983年起每5年召开一次表彰会,确定每年9月为民族政策宣传月。2003年起,开展集中整改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内容上突出实践性,在形式上注重操作性,在效果上讲究综合性。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更是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实现了由阶段性工作到系统性全面部署的转变,由统战、民族工作部门牵头的单打局面向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转变,形成了日常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工作态势,摸索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表彰激励、共创共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督查引导等一整套长效机制,也创造了不少亮点,如建成3个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表彰4000多名模范集体和个人;挂牌命名759个示范点;结成共创共建对子267对;解决长达200年阿柔格西遗骨纠纷等数百件矛盾纠纷。
青海蓝皮书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立足战略需要,事关全局的工作。着眼长远措施,要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时,充分考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之间的关系和各种要素,把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一同部署、共同推进。一是进一步推动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符合省情和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和办法措施,筑牢政治基础。二是进一步推动经济建设。积极转变观念,抢抓有利时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三是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挖掘青海民族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的资源,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文化名省建设。四是进一步重视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健康发展。五是进一步重视生态建设。
(以上内容参见《青海蓝皮书 2013年青海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P290~30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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