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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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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指出
来源:四川法治蓝皮书   作者:四川法治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3-23

  2017年3月20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发布《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1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就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四川省委政法委将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作为一项系统性改革来抓,并以之倒逼促进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规范公正。

一、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长期以来,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领域,存在管理粗放、执法随意、制度缺失,以至腐败滋生,人民群众意见极大。这些问题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和依法治国新要求极不相适应,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推进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将促进司法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提升,降低刑事司法资源成本,筑起廉洁司法的防火墙,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

二、 四川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实践探索

  2015年10月,四川省委政法委聚焦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中根本性、源头性、基础性问题,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成都市、成都市温江区、凉山州冕宁县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统筹指导和试点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近10个月的改革试点,探索总结出了一条以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为方向,以多部门联通、多环节联通、多领域联通为基础,以信息平台建设、保管场所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的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框架体系和实现路径,为全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创造了一系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充分肯定。一是建设跨部门的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研发建设了适用全省三级政法机关的“3+1”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打破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横向汇集、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督。二是探索涉案财物保管的三种新模式。探索出以“跨部门集中保管”为主,以“政法部门内部集中保管”和“特殊物品及边远地区规范保管”为辅的全面型、节约型、效率型管理模式。三是制定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制度机制。《成都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冕宁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大件物品、特殊物品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出台,以信息化应用规范、执行行为规范、物品保管规范、物品处置规范、当事人权益保障为重点的制度机制初步形成。

三、 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对策建议

  一是转变执法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对执法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开展全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集中清理处置,理清涉案财物底数,规范管理处置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问题产生,推动执法司法理念转变。二是创新物品管理模式。除目前推广的场所建设模式外,指导交通便利、城市化水平高的地区,探索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共建、共用涉案物品保管场所,节省保管场所建设和维护成本。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资源,探索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对须由专业机构保管的特殊物品,探索建立与有关主管部门、社会机构的协作机制,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进行保管,提升保管场所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积极争取中央相关部门的指导、支持,推进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真正实现部门间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探索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工作,利用信息平台对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流程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完善涉案机动车辆管理处置工作办法,提高涉案机动车辆的处置效率。根据刑事诉讼程序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在相应法律文书中明确涉案财物如何认定和处理。探索确定跨地区、跨部门集中管理中心的性质定位,科学设置中心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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