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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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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呵护“美丽江西”
——《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7)》指出
来源:江西蓝皮书  作者:江西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07-18

  2017年7月13日,由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江西蓝皮书《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滨江宾馆举行。

  江西作为大湖流域生态大省,具有完整的生态系统,建立和完善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全流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考虑生态服务产品供给水平和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增加政府生态环保财政资金向流域中上游地区和生态资源富集地区的分配比重,实现生态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生态资源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的经济补偿,平衡地区间保护和发展权益关系,促进流域和区域间协调发展,是实现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必然要求。

  江西省始终把建立和完善以生态补偿制度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作为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在全国率先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补偿、湖泊湿地生态补偿、“五河一湖”水资源保护以及全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在巩固和提升全省生态优势,促进全流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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