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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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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存在“部门短板”,“以罚代管”现象依然存在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指出
来源:法治政府蓝皮书  作者:法治政府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7-10-13

  2017年9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对2017年度我国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化状况进行了评估。《报告》显示,2017年度“行政执法”一级指标的平均得分为69.03分,平均得分率为57.52%。较前两年有一定程度的提升,但依旧处于及格线以下。

  进行纵向对比可以发现,与前两个年度相比,本年度行政执法在综合执法改革、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主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还存在着下列突出问题:   

  第一,执法体制改革动作迟缓。某些地方政府要求区县政府完成食药品、工商以及质监部门的整合,但在市一级却并未推动落实。部分市级综合执法改革“雷声大雨点小”,未展开实质性改革。

  第二,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存在“部门短板”。从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执法结果公示几项三级指标看,地方政府所属各部门表现差异较大,几乎均存在制度建设相对薄弱的部门,而恰恰是这些部门的表现决定了整座城市的执法水平。

  第三,执法平台碎片化。在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虽然很多城市根据部门需要建立起行政执法信息或执法监督平台,但鲜有城市将其统摄于一个市级平台之中,存在大量“信息孤岛”。

  第四,个别部门假托“科技执法”名义怠于履责或以罚代管。《报告》披露,个别城市的执法人员在接到违章停车投诉后,以存在街拍系统为由,拒绝现场执法,导致违章停车乱象继续。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确保机构合并与资源整合同步推进。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只是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未来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选择机构改革路径。但无论如何,实现机构合并与执法力量整合同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

  第二,加强对“短板部门”的执法过程控制,整体提升政府执法水平。相对于公安、工商、税务、环境等“执法大户”,民政、教育、水务等执法量不大的部门要格外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细化执法流程、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第三,正确利用科技手段,助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面对部门林立、职权分割的局面,各部门的执法数据应当汇聚到市级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上,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以便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执纪问责提供依据。

  第四,疏堵结合,严禁以罚代管。针对违法行为不能一罚了之,尤其是类似违章停车等需要执法部门恢复客观秩序的事项。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必须与现场执法人员协同配合,充分了解现场情况,杜绝“办公室执法”。另外,对于初次违法者,可以引入提示、批评教育等柔性执法方式,转变“以罚代管”思维。对于日常投诉标示出的“违法行为易发地段”,应当树立警示牌或者安排专人现场执法,规范和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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