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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津要理性面对非首都功能疏解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0》指出
来源:城市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7-10-13

  2017年9月2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在京发布了《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0》。

  蓝皮书指出, 区域雾霾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自区域内部的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要想解决区域雾霾,根本方法还是从源头治理入手。为此,京津冀三地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手段:一方面,北京市积极疏解非首都功能,将低端、污染产业淘汰和疏解出去,能够实现“腾笼换鸟”,释放更多的空间资源,为承接创新资源、发展“高精尖”产业腾出空间,使北京朝着更加符合“四个中心”战略定位的方向发展,减少非首都功能对各类资源的挤占,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交通拥堵、人口集聚、环境污染等“城市病”的困扰,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使首都核心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另一方面,河北省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一批合作共建的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在河北落地发展,这也有助于河北省的经济发展。

  但在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如,一方面北京将低产出、高污染的产业外迁;另一方面,河北一些城市在争抢北京疏解产业的时候,并未充分考虑当地资源环境状况和产业发展基础。而PM2.5具有颗粒小、在空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漂浮距离远等特点,如果北京的外迁产业得不到科学决策和合理布局,污染外移反而有可能会由于PM2.5的远程传输能力造成对京津冀中心区域的污染叠加,加重区域雾霾。这既不利于北京市的功能疏解和环境改善,更会使河北省和天津市失去产业升级的跨越发展机会,加剧地区之间的不平衡,这并不是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的长效机制。

  有鉴于此,蓝皮书认为:一要加强思想认识,不能盲目乐观,也不必妄自菲薄。尽管京津冀地区实施了很多雾霾协同治理措施,但不论是一般性的协同治理措施,还是“大事件”的协同治理措施,都没有从本质上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从整体看,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还是要靠“天”。因此,对于消除京津冀地区雾霾,我们应该立足长远,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也要放平心态,切勿操之过急。二要吸取其他城市群地区雾霾协同治理的经验与教训,找到协同治理措施尚未发挥效力的原因。如珠三角地区的雾霾协同治理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空气质量开始改观,一方面应当区分京津冀与这些地区在经济结构、人口特征、地理特征、气候条件等方面的异同,另一方面应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充分借鉴。三要针对京津冀地区各城市在经济发展方面的不平衡,以及由此造成的大气污染治理能力的不平衡,尽快建立可行的城市间生态补偿机制,打消经济落后地区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顾虑,既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也不能因此剥夺落后地区谋求发展的权利。四要理性面对目前北京正开展得如火如荼的非首都功能疏解,充分评估迁入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绝不能让非首都功能疏解演变成一场污染大转移。

  (参见《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0》p88-8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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