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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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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了密切合作,为创新合作提供了重要基础
——《以色列发展报告(2021)》指出
来源:以色列蓝皮书  作者:以色列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22-03-25

  2022年3月23日,由郑州大学亚洲研究院、河南大学以色列研究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以色列蓝皮书:以色列发展报告(2021)》发布会在郑州以线上+线下会议的方式举行。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以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迅猛,科技创新交流日益升温,更加凸显了两国互利共赢、优势互补的特点。受中以双边关系稳步发展和以色列对外资吸引力增强等多重利好因素影响,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创新合作日益密切,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成为两国企业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中以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其一,合作协议签署。2010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专利局在知识产权领域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4年,两国在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机制框架下,继续保持知识产权领域的密切沟通。2017年,中以两国进一步签署《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以色列司法部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在各个知识产权领域持续开展合作,特别是在宏观政策、专利审查高速路、人员交流等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如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PPH)为中以两国申请人在对方国家申请专利提供了便利,助力两国“外向型”优势企业更好地开展双向投资。

  其二,政策制定和交流。为加强对以创新合作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中国两个主要的对以创新合作园区出台了鼓励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的相关政策。两国还在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机制框架下,在多种场合、多类平台上,开展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如2015~2018年,中以在联委会层面共举办了四次会议,推动并落实了两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计划和工作部署。此外,各地方还通过参加知识产权会议、研讨会,或者邀请以色列专家来华开展知识产权讲座的方式,推动中以知识产权交流,深化了对中以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认识与理解。

  其三,合作平台建设。当前,中国对于各类创新技术市场需求巨大,而“创新的国度”以色列以其“颠覆性技术”全球闻名,存在大量专利技术亟待转移转让。为深度对接双方需求、推动中以知识产权合作,打造科技创新技术交易常态化合作机制,近年来,中国还积极推动两国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

  其四,知识产权交易。近年来,《中以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机制三年行动计划》的签署和实施,中以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的持续推进,有效促进了两国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开展,加速了以色列先进知识产权和技术在华转移及成果转化落地。

  其五,合作舆情及其主要观点。中国与以色列的知识产权合作一方面主要受中以关系发展、以色列政经形势动向及相关机构活动影响;另一方面,美国在以色列的利益布局、美以关系等也是中以发展知识产权合作的重要外部影响因素。近年来,以色列方面在肯定中以知识产权合作成效、表达对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深化合作期待的同时,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

  随着中国对以投资的增长,未来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但由于两国文化差异、了解仍不够深入,知识产权保护起步时间不一致,以及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中国在同以色列开展知识产权合作时仍面临较多挑战,而以色列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也存在认知缺失。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方面,中以在合作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仍有较大合作空间。

  一是通过交流加深合作深度。以色列企业在中国知识产权的某些问题特别是外观设计保护上仍有困惑,部分以色列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力度仍有误解。中国知识产权机构应与以色列初创企业紧密联络,彼此交流在对方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努力回应双方企业关注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着重解答以色列企业所关切的在华发展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等问题。

  二是积极培育知识产权相关人才。中以双方应更多地引导和吸引年轻人熟悉和了解知识产权,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鉴于以色列国内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数量不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可积极对以宣传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并加强中以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等。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走出去”的研究。对于有意在以色列申请专利或发展的中国企业,应促其加强对以色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参见《以色列发展报告(2021)》中国与以色列知识产权合作现状及展望,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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