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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校园悲剧引禁枪讨论:枪支管制何去何从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王希明 王怡(实习) 发布时间:2018-03-09

  背景

 

  导语:2018年2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布劳沃德县帕克兰的一所高中发生枪击案,事故造成17人死亡14人受伤,枪手已经被逮捕。这起佛州历史上最严重校园枪击案,再次引发美国社会对持枪传统的争议,并使强化枪械管控的呼声进一步增强。

  新年伊始,全美就已发生数十起校园枪击案,有13个州的校园内响起了枪声。对此,美国总统特朗普承诺将加强对购枪者的背景审查,并将购买步枪的最低年龄提高到21岁。特朗普在白宫接见经历过校园枪击的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时,还提出“给教职工配枪”这一办法,引发巨大争议。而美国最具影响力的拥枪组织——全国步枪协会副会长兼执行总裁拉皮埃尔表示,应该在全美学校配备持枪警卫。

  枪支管制问题是美国社会由来已久的重大公共议题,而校园枪击案的频发使美国民众对控枪的呼吁达到顶峰。鉴于此,皮书数据库从美国枪支文化出发,分析美国枪支暴力问题加剧的原因,深度剖析枪击案频发反而导致美国拥枪权制度呈现强化和扩大化趋势的原因,并从大学公共安全角度出发,着重探讨校园枪击案的原因,分析美国枪支管制问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用户提供解读美国枪支管控政策的思路。

 

  枪支传统:捍卫美国自由与民主

  美国枪支传统与拥枪权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公民普遍拥有持枪并且得到宪法保护的国家,这种权利的由来可追溯到200多年前的美国独立战争。当时,民兵在反抗英国殖民者的暴政中所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使得各州人民普遍认识到,公民普遍拥有枪支是保卫自由与和平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是捍卫公民权和州权的必要的也是最后的盾牌,是对产生暴政的威慑和制约。正是在这样一种普遍民意的基础上,托马斯•杰斐逊等宪法制定者为了让后人得以继续享有爱国前辈们所行使的这种对暴君造反的权利,在宪法中加入了公民可以持有枪支的条款。《合众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中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容侵犯。”这项修正案的地位仅次于涉及言论、出版、信仰和请愿自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由此可见立法者以及美国公众对自由持有枪支权的重视。建国先贤们为防范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这项预防措施,在后来的岁月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然而,法律允许并保护民众自由持有枪支这又在客观上催生了枪支这种杀人利器在美国社会的泛滥成灾。人们普遍拥有枪支同时也给美国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成为社会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的重要根源。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2000年,美国共发生了52447起蓄意、致命枪击案以及23237起意外、非致命枪击案;2004年,美国共发生了16907起使用枪支的自杀案,占所有自杀个案的53.7%。今天,枪支泛滥和枪支犯罪严重威胁着美国社会的安全,破坏了美国社会的和谐。事实上,早在1933年,美国政府就颁布了一项针对枪支管制的全国性法案。70多年来,分别由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颁布生效有关枪支管制的法案及条例高达2万多条,但是,枪支泛滥和由枪支泛滥而引起的暴力事件却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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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虹: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社会文化室主任、副研究员。

  

  枪击事件强化拥枪权,美国社会陷入恶性怪圈

  骚乱和枪击事件是威胁美国社会的经常性危机,枪击事件更是影响美国民众公共安全的主要因素。但是,不断发生的恶性枪击事件,在一次次引发对拥枪权制度反思的同时,并未根本上触动这一制度,反而使得这项制度不断强化和扩大化。枪击事件频发,但是有关的制度变迁却迟迟难以推进,是美国长久以来政府管理领域中的一个缩影。从制度主义理论角度,这种制度反思的缺乏和制度变迁障碍,往往酝酿着更大的社会危机。美国一些地区社会治安的制度性瓶颈正随着一个个极端事件的爆发日渐凸显,民众与执法者之间的心理隔阂越来越深。现在,无论是政府为警察增添装备,还是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种族歧视,都很难解决实质性问题。美国社会正经历着一个三因素构成的恶性循环怪圈,即制度外歧视、枪击案频发、警民戒备心理,其内在心理逻辑关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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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教研人员、副教授。

 

  枪支暴力化:导致社会“暴力化”倾向加剧

  枪支暴力的走势及新动向

  趋势一:针对少年儿童的校园枪击案增多,受害者年龄进一步低龄化

  美国发布统计数字显示,仅2015年前十个月发生在美国各地校园中的枪击案就有45起,达到了几乎平均每周一起的频率,并且其中一半以上发生在小学和中学,造成300多名17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在校园内死伤,受害学生的年龄不断走低,学生及家长的不安全感大大增加。

  趋势二:大型枪击案的数量攀升,危害程度加剧

  枪支暴力档案网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全美共发生大型枪击案330起,比2014年大幅增加了近18%。在这330起大型枪击案中,一次造成十人以上重大伤亡的恶性枪击案九起,比2014年暴增了350%。美国调查新闻机构Mother Jones将发生在公共场所死亡人数超过4人的枪杀事件定义为大规模的枪杀。从1982年至2015年,共有72起此类枪击案件,其中超过35%发生在2006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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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势三:出现了“仇恨犯罪”性质的枪击案

  2015年2月12日和6月17日,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查普希尔和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先后发生了两起明显带有“仇恨犯罪”特点的枪击案,两案均由白人所为。前一起案件专门针对美国的穆斯林群体,三名穆斯林学生被杀。后一起案件专门针对非洲裔美国人。

  趋势四:出现了与国际恐怖主义组织“伊斯兰国”有牵连的枪击事件

  2015年12月2日,两名抢手在加州南部圣贝纳迪诺市的一所残障人康复中心内向参加活动的人群扫射,造成16人死亡,19人受伤。警方击毙凶手后在其的车内和住处发现了6000多发子弹,十几颗炸弹和炸弹制造装置。警察局长杰罗德•伯根表示,如此规模的武器表明,凶手计划发动更多的袭击,这已涉嫌恐怖主义。

 

  透视美国枪支暴力加剧:多种因素交织

  从案件的发案量、恶性程度,以及案件对公众和社会所造成的冲击与伤害等各方面而言,2015年都是近年来美国枪支暴力最严重的一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无疑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其中有些原因是由来已久的常态化因素,例如宪法权利因素、枪支文化因素,党派政治因素、最高法院的立场因素等等,然而,2015年枪支暴力事件大幅攀升的背后又确有一些新的因素或推手,大大加剧了问题的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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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暴力问题的未来走势

  从目前美国社会的大环境,特别是从与枪支暴力的产生有着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客观因素的变化来看,枪支暴力在近期内仍会处于高发和难以改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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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社会文化室助理研究员。

 

  校园枪击频发:推动控枪立法化

  大学里的公共安全危机——不仅是枪支管制和心理健康的问题

  大学枪击案发生后,引发了对美国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在美国国内,更多的观点集中在凶手个性人格缺陷、枪支管制不严和公共安全与精神卫生系统缺陷等方面。一种颇为广泛的看法,将事件的发生归之于心理问题,认为枪手本人存在着严重的自我封闭趋向和人格缺陷,甚至有将类似的精神障碍者禁闭在精神病院的想法。与此同时,诸多媒体重提了困扰美国社会多年的枪支管制问题,认为仅从心理的层面上看,或者专门针对某些看起来很像潜在的行凶者的外部特征来看,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政府都没有办法做一个准确地令人信服的认定。学校对于此类事情,很多时候是无能为力的。不幸事件的发生,固然有教育管理的现实原因,也有暴力、族群、变迁等诸多社会因素影响,需要进行文化的比较与反省。但与此同时,不可忽视的还有就是,需要对大学的社会功能与角色有一个深刻的检讨。在全球化主导下的社会变迁愈加剧烈的背景下,在不同族群、阶层、性别、地域的个体将以更加频繁的方式共处一隅的情况下,大学成长为何种模样的生活空间,在个体的成长中背负何种使命,成为一个值得重新评价和反思的话题。而这一话题,无疑超越了东西方的地域与制度差别而具有时代的极大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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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双宾: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教授、副院长。

  林李南: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

  

  纽约州率先采取行动,迈出控枪第一步

  枪支管制问题是美国社会由来已久的一个重大的公共议题。2012年,美国连续发生多起恶性枪击案,特别是12月14日发生在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小学的恶性枪击案,造成28人丧生,其中绝大多数是5~10岁的儿童,酿成美国历史上继2007年4月造成33人死亡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之后的第二大校园枪击案。此案震动全美,也使枪支管制问题再次成为美国朝野关注的焦点。在联邦政府方面,案件发生后,奥巴马总统立即指派副总统拜登牵头,组成了一个白宫跨部门控枪问题小组,着手研究和制定综合法律、教育、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考虑的控枪对策。在地方政府层面,纽约州州长科莫、新泽西州州长克里斯蒂、康涅狄格州州长马洛伊、纽约市市长布隆伯格、波士顿市市长梅尼诺等,相继发表声明或谈话,呼吁采取立法行动,加强枪支管控。2013年1月15日,在桑迪胡克小学枪击案发生一个月之后,全美颇具影响的纽约州率先采取行动,州参众两院通过了纽约州州长科莫提交的新的枪支管控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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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美国的枪支问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它涉及维护美国的立国根本和宪法权威的问题,涉及民族信仰与传统问题,涉及党派利益与集团利益,涉及普通民众的工作与就业等经济利益,涉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习俗,当然还涉及公众与社会的安全,是一个盘根错节、牵一发动全身的社会难题。枪支不仅是众多美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更是美国文化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若要美国人在枪支管制问题上作出让步,那不仅意味着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业已习惯的自由的生活方式,更严重的是,这会侵蚀《权利法案》的完整性与神圣性,从而对宪法中规定的其他公民权构成威胁。在美国的政治文化中,维护宪法的权威性、稳定性,保护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对此,人们是不会妥协的。尽管要求加强枪支管制的呼声几十年来在美国社会不绝于耳,但是,在以往200多年的历史上,美国还从未出现过就“宪法第二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这一方面固然是由于修宪程序在美国极其复杂严格,;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这表明多数美国人是认同“宪法第二修正案”所确立的原则的,也就是认同持枪是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的。另一个在枪支管控问题上扮演着决定性作用的角色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三权鼎立的美国政治制度中,最高法院手握宪法解释大权,它的解释与判决是最终的,也是决定性的。在枪支管控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作出过两次判决,两次判决均确认了“宪法第二修正案”中保护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利,并指出,联邦与州政府均不得以立法形式对个人持枪权予以剥夺。最高法院的判决已明确地告诉人们,除非修改联邦宪法,否则禁枪就是违宪,就是一件无法实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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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英东: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社会文化室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