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专题子库

粤港澳大湾区
暂无简介

更多>> 热点聚焦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主... 详情>>
安全事件
国家安监总局:今年已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
来源:新京报  作者:沙璐   发布时间:2016-12-05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记者今日获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2月5日召开月度工作分析会议。会议指出,今年1-11月,全国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了平稳下降的态势,但部分行业领域、部分时段重特大事故集中多发。今年1月1日至12月4日,已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
  据初步统计,今年11月份,全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804起、死亡3479人,按照可比口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11月份下降4.5%和6.3%;比今年10月份上升4.0%和7.8%。其中,煤矿和道路交通共发生2起特别重大事故、16起重大事故,二者占重特大事故的58.1%;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22人。
  会议指出,电力建设行业发生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是建国以来电力建设行业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事故。8月、10月、11月重特大事故集中。需引起高度重视的是,今年1月1日至12月4日,已发生4起特别重大事故,与去年全年起数持平,遏制特别重大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当前,我国整体经济形势好转与冬季能源供应紧张相叠加,企业复产复工、满负荷或超负荷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等情况增多,未来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会议分析指出,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要警惕出现年底安全生产工作松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度下降等问题。
  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建筑施工、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会议还强调,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超能力生产,加强瓦斯和防治水管理,加快小煤矿淘汰退出进度,切实防范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