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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法治政府蓝皮书》】新浪:长沙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来源:新浪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11-17

  9月26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发布会暨法治政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长沙市人民政府因在近5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表现优异,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据了解,此次全国共有10座城市获得此项殊荣,其余9座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成都、厦门。

  “长沙为什么能获得‘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这一殊荣?”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剑文介绍,长沙市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抓手,长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带头践行法治理念。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2017年9月在接受《湖南日报》专访时指出,让法治成为地方治理的基本方式,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月,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湖南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陈文浩做客红网,他提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近年来,长沙市坚持让法治贯穿于政府治理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特别是针对关乎地方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探索性的重大改革,既坚持法律的底线思维,又做到智慧用法,如“放管服”改革、园区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领域,还有长沙县成立全国首个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效解决了“九龙治水”、多头执法等问题。

  如何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法治“红利”,这是长沙法治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长沙市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芙蓉区成立全省首个行政审批局,让群众感受到“公开”“透明”,“少跑路”;长沙市在3个乡镇(街道)开创性地设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搭建起立法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平台,立法更加“接地气”。如今在长沙,老百姓对于政府想做的事、要做的事,享有更大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享有更多的表达权和监督权。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介绍,《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自主研发的“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完成评估。

  蓝皮书指出,法治政府评估对象共计100个地方政府,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首府)城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46个其他城市。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第三方学术机构,对地方城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相当于对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进行一次年度“体检”,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的认同。

  “长沙市以率先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率先全省甚至全国出台具有长沙特色的‘一纲要一规定一方案’制度体系,打造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沙样本’。长沙先后获评‘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等,相信长沙市有望建成优秀的法治政府。”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在北京接受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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