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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法治蓝皮书-地方法治》】东方网:《地方法治蓝皮书》今日发布 上海自贸区法治进展受瞩目
来源:东方网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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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法治白皮书》发布会现场 主办方供图

  今天上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17)》《地方法治蓝皮书》),指出自2013年9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正在凸显。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对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及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了重要支撑。

  蓝皮书指出,当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先行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多数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建立了明晰的管理体制。在外商境内投资方面,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境外投资方面,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均立法鼓励投资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除了国务院规定以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

  蓝皮书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动贸易便利化措施上也进行了大量探索。根据 “一线管理放开,二线管理安全高效关注”的通关监管原则,中国海关在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逐步建立了与国际贸易业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此外,为支持辽宁等7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海关拟定了多方面措施,突出了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优势。

  在金融创新方面,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重点的金融制度创新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总结和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又针对广东、天津和福建等3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布指导意见,推动各地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试点金融创新。此外,随着辽宁等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这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金融支持政策也在积极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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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地方法治蓝皮书》封面 主办方供图

  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贸易、投资和金融支持政策含糊不清难以落地;部分自由贸易试验区受到产业和服务同质化竞争以及政策趋同的限制。蓝皮书指出,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是自贸试验区的升级版,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为此,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为新时代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应当成为调整当前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基础,也是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适用于自由贸易试验区规章的上位法,从而为规范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为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保证。

  二是理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其促进制度创新发展的作用。部分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家级新区、跨境工业区和保税区等存在管理体制重合,为此有必要厘清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家级新区、跨境工业区、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种园区的关系,精简效能,理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节约资源,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的应有作用。

  三是放宽对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和差异化监管制度创新的政策限制,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能力。当前各国和各地区的竞争不仅包括产业、服务与标准的竞争,更重要的是制度的竞争。制度越好,资源就会越多,反之亦然。为此,有必要鼓励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差异化的商事和监管政策,调动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能动性,积极探索发展创新制度,进而一定程度上抵消各地区产业和服务同质化竞争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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