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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金融信息服务蓝皮书:中国金融信息服务发展报告(2017)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06-07

金融信息 4

 

  2017年5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金融信息服务蓝皮书:中国金融信息服务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我国金融信息服务界定与实践仍存在脱节

  近年来,在宏观金融环境适度宽松背景下,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创新日趋活跃,金融市场参与者主体日益多元化,参与者队伍迅速壮大,与金融密切相关的金融信息服务出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也不可否认,问题与成就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

  蓝皮书分析指出,当前不仅不同政府部门对金融信息服务存在不同理解,政策层面与现实实践和社会公众之间对金融信息服务也存在不同认知。国务院新闻办、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指出,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或者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信息和/或者金融数据的服务,但国家统计局和金融部门将其全部归为与银行、证券期货和保险并列的其他金融活动的一部分,明显窄化了金融信息服务的活动内容、对象和影响,也与当今市场上的金融信息服务实践有明显脱节。

  信息服务过程是包括从信息生成、收集到信息加工、传播、管理甚至应用的全过程,涉及众多环节,难以从一个角度进行全面概括。金融信息服务应该强调信息服务及其与金融活动和对金融市场影响的直接或间接相关性,而非仅将其指向金融活动。根据现实实践,本书采取相对较宽泛的定义,认为金融信息服务是指对与金融相关信息内容和资源进行生产或收集、加工处理、存储利用,提供给用户或社会,或直接提供信息工具服务,以促进金融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服务。

  金融产业化过程中,金融规模、范围和影响扩大,金融供需不平衡、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直接催生了最初的金融信息服务需求。金融规模化发展和产业金融化发展需求则直接带动了金融信息服务发展。金融产品创新和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一方面带来了金融信息量的飞跃,另一方面也改变了金融信息生产、加工处理和利用模式,成为金融信息服务发展的加速器。除此之外,在金融系统与其他经济系统的融合度不断提升,金融产业化和产业金融化互为促进,以及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科技创新过程中,金融系统和整个宏观经济系统稳定性风险上升,提高了对金融信息服务的需求。在此意义上,金融信息服务本质上是在金融产业化和产业金融化过程中,金融产品创新和信息网络技术创新导致金融信息爆炸而金融主体信息不对称,金融系统与其他经济系统不断融合,金融系统复杂性增加导致宏观经济系统风险性上升等问题,依托金融业和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而形成的新兴产业。

  自媒体金融信息服务发展异军突起引发监管难题

  蓝皮书指出,自媒体从BBS、博客向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演变,不断挑战着大众媒体的地位。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6月,81.6%网民是网络新闻资讯用户,其中移动网络新闻用户占比高达89.5%。移动端成为用户获取新闻资讯的最主要渠道。与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面向大众用户和编辑分发不同,自媒体可以基于大数据技术实现用户意愿基础上的自主兴趣分发,具有典型的小众媒体特征,能更好地满足用户对个性化、垂直化新闻的需求,而金融信息资讯与其他社会新闻资讯等相比,更加强调及时性和个人自主性。因此,从内容来看,自媒体金融信息服务主要表现为金融信息资讯,包括新闻资讯和金融信息评述等。与此同时,围绕自媒体的金融信息社群基于用户意愿和自主兴趣的内容分发模式形成,表现为移动金融资讯与社交应用相结合,适应碎片化、移动化、个性化、互动性的用户触媒习惯,其影响力逐步提升。例如,在财经类微信公众号中,不仅央视财经等传统媒体的自媒体关注数超过百万人次,财经内参、钱眼等一批小微企业或个人创建的自媒体关注数也接近百万人次,日均用户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部分自媒体的金融财经资讯文章发布后24小时阅读量即超过200万人次,体现了巨大影响力。

  但自媒体商业模式相对单一,主营收入主要来自广告,直播、付费资讯、网红经济等其他多元化变现方式也在不断进行探索。自媒体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竞争激烈,内容同质化严重,自媒体信息权威性不高,尤其是少数自媒体人专业素养不高,严重阻碍了自媒体的进一步发展。多数自媒体内容所有者或发布者与发布平台所有者通常并不相同。从政策管理的角度来看,自媒体无序、无约束的信息内容发布方式和传播方式对监管体制构成了巨大挑战。

  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兼具政府主导模式和金融信贷特征

  现代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自国家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后,2016年国务院和国办先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纳入国家信用体系,发展明显加快。国家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为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

  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征信作为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的核心地位、管理体制和基本法律规范基本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建成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通称“征信系统”)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截至2014年底,征信中心先后为1969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8.57亿自然人建立信用档案,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分别达1724家和1811家,接入小微型金融机构1179家和1236家。随着征信管理不断规范,尤其是“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先后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征信机构加大征信产品创新和服务力度,征信市场初步形成,社会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价值的感知不断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

  总体来看,我国以征信为核心的金融信息服务仍然采用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随着蚂蚁金服、腾讯、百度、京东等一批互联网巨头先后将消费金融活动和互联网行为活动等纳入和拓展为金融信用,并建立独立于央行征信评价的信用评价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资源供给多元化态势日趋明显,为传统征信系统和征信服务提供了较好补充,但其应用和社会接受程度尚有待提高。金融信用信息仍然是以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信贷信息为主,具有典型的金融信贷特征。

  技术创新或将主导金融信息服务产业生态体系的演进

  蓝皮书指出,综合现有企业开展金融信息服务的实践来看,金融信息服务商业模式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几大类。

  金融新闻媒体:是指综合性财经或专业性金融等新闻为主导的媒体,包括电视、报纸、期刊、广播等,也包括以传统金融新闻媒体为素材,加工生成的各种数据库服务。

  金融信息门户:主要是提供财经与金融投资等综合性大金融信息资讯、数据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传统新闻门户网站,如网易、人民网等的财经频道;另一种是专业性财经金融门户网站,如金融街、东方财富网等。

  金融信息集成:主要是以客户端的形式提供全领域的财经金融资讯、产品、数据及功能强大的信息检索、分析、比较、信息提取与金融投资组合管理工具等服务,国内比较的典型如万得资讯,国外比较的典型如汤森路透等。

  金融财经新媒体:主要是提供关于金融财经类资讯信息,但与金融资讯门户相比,涉及领域相对较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传统财经纸媒体的财经网站,如《财经》新媒体等;第二种是近年来新成立的独立互联网财经传媒,如野马财经、虎嗅网、36氪等,这些虽然名称不同,业务领域和侧重点不同,但总体上都是以财经资讯、金融投资或理财服务为主;第三种规模相对较小,但数量庞大的自媒体,或出于个人兴趣经营,或公司企业化经营,资讯来源包括转摘和自创。

  金融搜索平台:主要提供关于金融产品和金融投资的互联网搜索和交易对接服务,同时介绍相关知识和产品、服务比较等。根据提供服务功能的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纯搜索平台和综合服务型搜索平台。

  金融大数据服务:主要是提供与金融市场运行和金融活动相关的数据信息及相关数据加工、统计、分析和应用等服务,也包括利用各种数据为金融行业提供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金融大数据整合和资产管理服务等。

  金融投资社交:主要是提供在线金融投资社交(交流)服务工具,为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信息分享、交流平台,如投资者社交网络雪球、博瑞金融社区、TA金融理财社区等。国外比较知名的有财经资讯社交平台Seeking Alpha(美国),主要是汇聚交流关于金融投资的研究文章和投资策略文章。当前我国金融投资社区主要是金融资讯门户或其他互联网金融机构等提供在线BBS、论坛等讨论区。

  金融平台服务: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平台汇聚提供公共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平台,类似于金融超市,为金融机构和用户(包括投资者、贷款者等)提供信息与支持服务,但不参与资金双方的交易流程。有些还吸引担保公司、评估公司、抵押公司、征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服务机构入驻,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信用管理服务:除传统金融征信业务模式外,信用管理服务模式主要是银行之外的非金融机构,基于企业和个人的传统金融活动与生产、购物、社交等场景化活动,收集主体信息并加工整理,采用特定信用模型生成主体信用信息,以及提供征信分析、评价和应用管理服务。

  财务投资管理:主要是基于APP,为用户提供金融投资和日常财务规划、管理等服务,包括金融投资产品推荐、金融投资动态变化、投资和银行账户变化、日常消费与财务活动等管理服务。比较典型的有随手记、挖财等。

  在线金融教育: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金融知识和金融教育服务,比较典型的有融易学、家财网、金融教育在线、中国金融培训在线等。其具体服务对象和服务重点领域也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对金融信息和金融信息服务类型及金融信息服务模式的分析,实际上是对金融信息服务业整体的剖析,以便更好地理解金融信息服务。事实上,金融信息服务涉及从金融到新闻资讯、信息技术、互联网、商业服务等多个领域,并非由单一企业或组织能独立完成。例如,以提供金融资讯、金融数据为主的金融信息集成平台服务提供商万得资讯为例,其主要是提供信息和数据采集、检索、加工、分析等服务,其资讯和数据内容全部源于行业内2000多家其他提供不同信息服务的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实际上由采用不同商业模式、提供不同类型服务的众多公司,在不同维度上相互依存、相互协作,形成由众多不同规模企业组成、横跨众多领域的复杂产业体系,是金融信息服务产业生态圈。

  在金融信息服务产业体系中,金融业是其发展的基础。同时,从信息交换的角度来看,金融系统和影响金融发展的社会经济大系统都是与金融信息服务发生信息交换的重要来源和对象。此外,在金融信息服务业内部,不仅不同规模企业之间,从事不同商业模式的企业之间也存在频繁的信息交换,反映了产业内部与产业外部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共生协作关系。另外,产业内部不同商业模式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关系也反映出,在金融信息服务产业体系中,新闻媒体资讯产业是重要的信息源,从事金融信息集成、金融大数据服务和金融信息门户业务的企业是信息交换的重要枢纽点,在金融信息服务产业体系中居于主导和核心位置。

  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由于信息通信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信息服务已由传统新闻媒体资讯产业占完全主导演化为以依托ICT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网络金融信息服务,并培育形成了不同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等的兴起,使金融信息服务产业体系的创新模式、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和组织模式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产业发展必须顺应技术创新,推动新技术应用,培育新的商业模式和新业态。

  从产业政策的角度来看,金融信息服务是一个复杂的产业共生体系,一方面需要重视资讯、信息集成、信息门户、大数据等居于核心和主导位置的业态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努力培育其他业态,形成上下游企业、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格局。

  “互联网+媒体+金融”成为资讯融合发展模式的重要趋势

  蓝皮书分析指出,金融信息资讯服务是金融信息服务媒体属性的重要体现,具有及时性、真实性和高影响性等基本特性,对用户金融活动和金融市场运行具有重要影响。ICT技术创新直接促进了用户信息获取行为模式、阅读模式与金融信息资讯服务媒体形态的演变,并最终形成互联网金融信息资讯服务的主导地位。根据金融信息资讯服务主体性质,金融信息资讯服务可分为不同类型。

  2015年,国际著名媒体调查与研究机构Gorkana Group组织422名财经记者组成调研团队,对传统财经媒体和融合财经媒体的金融信息供应商进行对比调查后发现,《华尔街日报》等领先的传统财经媒体仍然有绝对优势,单纯的互联网财经资讯尽管颇受欢迎,但网络财经资讯能否成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资讯渠道仍有待观察。与此同时,调研团也一致认为,融合财经媒体的金融信息供应商将是最具影响力的财经资讯渠道。

  无独有偶,国内对40家产业经济类报社的调查,以及对55个产业经济类媒体新浪微博账号、70个产业经济类媒体微信公众号2016年1~10月数据分析发现,随着传统媒体收入锐减,尽管有36.67%的产经新媒体仍处于投入阶段,仅10%实现收支平衡,90.6%的传统媒体认可线下活动是传统纸媒整合资源的重要舞台,需要实现多元化经营,并认为媒体多元化融合、互相借力、满足用户阅读行为模式变化,是未来财经资讯融合发展的趋势。虽然产业经济类传媒仅仅是广义金融信息资讯的一种类型,但更多国内外研究都发现,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正在影响和改变着全球媒体资讯业生态环境,从2015年起,全球传媒业发展呈现与社交媒体、互联网联系更加紧密的融合特征。“互联网+”成为媒体资讯深化融合新引擎,从2016年起,这种融合发展的趋势特征将更加明显。

  在我国,媒体资讯融合从2014年开始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建设“内容+平台+终端”的新型传播体系。2016年7月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也明确要求,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有效整合各种媒介资源和生产要素”。具体到金融信息资讯领域,最重要的媒介资源和生产要素实际上就是要顺应“全球媒体+互联网”的融合趋势,形成“互联网+媒体+金融”的融合发展模式。2016年末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的成立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即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发起组建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整合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新闻客户端等产品,实现跨媒体、跨领域、跨行业的大融合,并与国内外金融信息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形成“媒体”、“数据”、“交易”三大核心业务,为全球金融信息服务提供“中国方案”。

  金融信息服务与互联网金融“和而不同”

  在互联网背景下,金融信息服务在向互联网转移,互联网应用发展也直接促进了金融信息服务需求,改变了其信息获取、生产加工处理和利用方式,金融信息服务内容也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但金融信息服务向互联网的转移不等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也不等于金融信息服务,二者密切联系,但在发展背景、基本含义、发展内容、业务模式等各个方面,二者都有显著区别。

  (一)含义不同

  “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最早是谢平谢平、邹传伟在2012年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的专题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在此之前,国内外学术界和金融行业并没有正式的“互联网金融”提法。“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提出之后,由于其内涵与业务同以往的电子金融、电子银行等往往难以区分,因而业界和学术界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广泛认可的定义,但是对于互联网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等典型业态分类有较为统一的认识。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在2014年4月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对互联网金融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

  金融信息服务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是近年来的新兴行业,其服务内容包括金融资讯、金融数据、信息交流等。我国国内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主要包括两部分,首先是我国国内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其次是在我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国外机构。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行业与互联网进行深度融合,演变成网络金融信息服务,主要是借助互联网工具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金融信息。

  (二)发展背景不同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要远远短于欧美等发达经济体。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主要有两点:一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通信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了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深度融合;二是国家大力推行“互联网+”政策,“互联网+”政策鼓励互联网渗透到各行业,实现深度融合,借助互联网技术来促进经济的发展。

  金融信息服务出现的背景是为了促进金融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发展。西方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于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的建设,而我国的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则发展较为缓慢。但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以及随后发生的欧债危机,给各国敲响了警钟,要想维持金融体系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就必须要重视金融信息的收集,完善金融信息服务市场。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金融产业化和产业金融化日趋明显,金融产品创新和互联网技术创新促进了金融信息服务的大发展。传统金融机构日益重视金融信息引导作用和服务能力建设;社会资本大量进入,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多样化的市场主体结构和市场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初步形成;产品和服务呈多样化发展态势,产业链逐步完善,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影响力大幅提升,对金融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三)业务模式不同

  2014年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模式进行了归类,主要包括以下六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互联网支付,典型代表是支付宝;第二种形式为P2P网络借贷,典型代表是人人贷;第三种形式为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典型代表是阿里巴巴金融;第四种形式为众筹融资,典型代表是天使汇;第五种形式为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典型代表是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第六种形式为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典型代表是余额宝和天天基金网。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特别是P2P领域出现的欺诈跑路等事件频发,监管层逐渐收紧政策,加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未来互联网金融将在规范与创新之间继续发展。

  一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一是服务内容,如金融信息服务机构提供的资讯和数据等信息;二是服务对象,如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三是服务提供渠道,包括柜台、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金融信息服务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单纯地提供金融资讯和金融数据,另一种是在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基础之上衍生出一定的其他业务,包括培训教育、交易工具和平台等。

  蓝皮书同时指出,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社会资本纷纷涌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客观上促进了金融信息服务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大量实际从事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以互联网金融为幌子,虚假宣传,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借贷中介业务等,成为金融信息服务领域问题高发领域之一。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工作表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信息服务健康发展。由于金融信息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依托金融业发展起来的,其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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