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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精读 | 国家创新蓝皮书:中国创新发展报告(2016)
来源:皮书说  作者:本网转载   发布时间:2017-06-14

  近日,由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陈劲教授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创新蓝皮书:中国创新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杭州召开。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是中央在新的发展阶段确立的立足全局、面向全球、聚焦关键、带动整体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了加快实施这一战略,贯彻落实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本书从国际、区域、产业、企业等层面对中国的创新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选取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南车、科大讯飞、大华股份、华为的创新模式作为专题案例进行研究。

国家创新 7

 

  我国国家创新能力近年来发展迅猛,预估未来30年创新能力将大幅提升

  国家创新能力是指一个国家通过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充分发挥各创新参与者(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政府)在知识创造、扩散和使用过程中的协调与协同作用,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以产生创新技术,并使之成功商业化以获取商业利益的能力。

  蓝皮书以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测度指标体系为基础,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创新成果和创新效益四个领域考察我国创新能力的发展情况。首先,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对上述四个领域分别进行综合评价得到各领域得分,并基于得分趋势往后推得到各指标得分2020年、2030年和2050年的预测值。结果表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三个领域的得分均呈现非线性高速增长趋势,而创新效益领域得分的增长相对较慢,呈现线性趋势。然后,再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综合四个领域的得分,得到国家创新能力综合得分。结果表明,我国国家创新能力近年来发展迅猛,可预估未来30年我国的创新能力将大幅提升。

  根据四个创新领域得分,运用系统聚类将24个样本年划分成三个区间,并通过横向分析和纵向分析总结出我国创新能力的发展特点。结果表明,1991~1999年为我国科技创新的起步阶段、2000~2007年为加速阶段、2008~2014年为稳步发展阶段,通过这三个阶段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各维度创新能力协调共进的发展局面,但创新资源的使用率和创新成果的经济转化率依然太低,需要加大这两个领域的改善力度,衔接好“资源→成果→效益”这个创新链条,促进知识扩散、转移和使用。需要重点追踪的弱势指标有创新环境中的科技拨款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创新资源中的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创新成果中的每百万元研究开发支出产生的发明专利授权数和每千人R&D人员科技论文数,以及创新效益中的所有指标。

  选定六个具有可比性的国家创新能力核心指标,以2020年美国各核心指标的预测值作为目标值,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各指标权重,计算得到“中国科技创新能力追赶指数”,从而可以动态考察中美两国创新能力的差距。结果表明,20年来我国不断追赶科技强国的脚步,创新能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渐拉近了与美国的距离,但是仍然存在明显差距,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人口体量庞大且经济结构有待优化升级,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还远远落后于美国,科技方面的投入产出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综上所述,虽然《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了科技创新的核心位置,但为完成“三步走”战略目标,必须持续增强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首先,应继续增加R&D投入并优化其投入和配置结构,稳定增加基础研究所占比重;其次,通过研究发现,制约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原因是创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创新成果的经济转化率过低,亟须改善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产出情况,畅通创新成果扩散、转移和使用的渠道,衔接好整个创新链条,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进入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的跃升期,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水平发展的双目标。

  北京综合创新能力远高于其他省份,上海、江苏紧随其后

  蓝皮书根据区域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利用主成分法对创新环境、创新资源、创新成果、创新效益这4个综合指标的综合得分进行分析,第一主成分解释了4个指标总信息的81.414%,根据第一主成分的得分,对29个省份的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进行排序。

  根据各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第一主成分分析,可以更直观地显示各区域创新综合能力的排序及差异。北京的创新能力远高于其他省份,上海、江苏紧随其后,这三个地区的创新综合能力第一主成分综合得分分别是5.78、3.65和2.74;共有9个省份的得分大于0,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天津、广东、浙江、重庆、山东和陕西,这9个省份的创新能力处于一般水平以上。内蒙古、青海的得分最低,表明这两个省份的创新能力较为落后,当地政府应加强重视,促进其创新能力的发展。

  我国制造业各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蓝皮书通过建立产业创新能力测度指标体系、设计创新指数,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组织以及创新绩效4个方面描述了我国制造业各产业2013~2015年创新能力的发展状况。

  通过评价创新能力的5个关键指标(有R&D活动的企业占比、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R&D人员占从业人数比重、每万从业人员有效发明专利数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对制造业27个产业进行趋势分析,展现了各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动态趋势。在这5个指标中,有R&D活动的企业占比和每万从业人员有效发明专利数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他3个指标整体呈现缓慢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制造业各产业的创新能力在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组织以及创新绩效4个方面都有显著进步。

  通过测算供应商主导型产业、规模密集型产业、专业化供应商产业以及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四大类产业2013~2015年的创新指数,得出各产业创新能力均显著提升。

  从产业分类看,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3个产业是创新能力最强的产业,领先优势明显;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的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重较其他产业略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有R&D活动的企业占比和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专用设备制造业的R&D人员占从业人数比重和每万从业人员有效发明专利数较其他产业略高;汽车制造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

  根据测算的2013~2015年制造业创新指数,2015年制造业创新能力得分为1.1846,比2013年提高了0.1449。从各子系统来看,除创新组织得分在2015年有所下降外,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和创新绩效得分均显著提高。

  国有企业在中高创新驱动力阶段波动停滞,被民营大型工业企业大幅超过

  为分析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的整体情况和动态变化,蓝皮书系统地测算了2000~2014年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指数。从计算结果上看,2000~2014年IDF-S总体呈S形上升态势,其值由2000年的52.54提升至2014年的66.91,增长了27.35%,年均增速为1.74%。

  在逐年指数变化上,IDF-S增长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2004年的下滑波动阶段,其值由52.54下降至49.31;第二阶段是2005~2010年的快速提升阶段,其值由52.35快速增长至68.89,增长幅度为31.6%,其中前三年高速增长,后三年稳速增长;第三阶段是2011~2014年的缓慢降低阶段,其值由67.04逐步下降至66.91。

  与我国企业创新驱动力指数(IDF)相比,IDF-S存在三个显著的变化趋势:一是2000~2014年,IDF-S在增长幅度上显著低于IDF,其中,在初始时点IDF-S值明显高于IDF值(2000年为47.83),但在结束时点IDF-S值明显低于IDF值(2014年为69.36);二是在逐年变化上,IDF-S波动频次低而幅度大,“一头一尾”存在两个连续4年的下降期,而IDF基本呈斜向上的直线型增长态势;三是由于起点较高,IDF-S在2006年即达到63.01,比IDF(2008年才达到60)提前二年达到中高创新驱动力发展水平,但在2012年被IDF反超,由推动IDF提升的结构要素变成拉低IDF增速的结构要素。

  与大型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力指数(IDF-L)相比,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指数(IDF-S)变化存在明显的三个阶段:2001~2005年,IDF-S显著低于IDF-L,表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明显低于大型工业企业;2006~2010年,IDF-S超过IDF-L,表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高于大型工业企业;2011~2014年,IDF-L再次超过IDF-S,表明国有企业创新驱动力再次低于大型工业企业。由于大型工业企业可分为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和民营大型工业企业,再加之国有企业创新活动以国有大型工业企业为主2014年国有大型工业企业R&D人员数占国有企业的79%,R&D经费支出占比更是达到82%。,上述比较变化结果表明,民营大型工业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创新驱动力指数在上升中交替领先,从“十五”时期到“十二五”时期民营大型工业企业两次连续5年领先国有企业,特别是2012年以后,民营大型工业企业创新驱动力明显再次大幅超过国有企业,并且差距幅度在逐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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