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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发声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加快推进营利性民办学校立法相关工作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1-03-12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提出基于民办校的公益性特征,以及在实际中经常遇到与相关法律的冲突等,亟待加快推进营利性民办学校立法工作。

李亚兰认为,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我国教育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重要内容,给予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平待遇、确认营利性民办学校公益本质、加强营利性民办学校政策支持、扩大营利性民办学校融资渠道、提升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是我国当前营利性民办学校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选择。

“当下在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登记管理时,营利性民办学校主要采取企业化登记管理。然而,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司制登记管理制度与《民法典》、《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较多法律冲突,需要作出适用指引。”

李亚兰建议,结合法律一般原则和立法本意,对已经能够明确选择适用的问题进行厘清,同时结合我国《民法典》的编撰背景,以一般规定为指引,正确处理有关法律冲突和适用问题。

李亚兰提出,营利性民办学校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应属公司法人,其与一般公司最大不同在于其公益性特征,但现行商事法律规范却无法体现出这一特征上的差异。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之间,在诸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事由、终止清算程序等方面尚存在着一定规范冲突,亟需予以矫正。

“我国的营利性民办教育经历了一系列的探索与改革,但目前现有的制度与条例仍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情形。要加快推进营利性民办学校立法相关工作,通过法律规制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督与管理。”李亚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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