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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保障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戚晓旭 发布时间:2018-07-18
(1)北京以中关村为依托,全面优化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对北京的目标定位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截至2018年1月,中关村企业在天津、河北设立的分支机构超过6100家,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470多亿元[2],协同创新成效显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海淀园核心区,在津冀乃至全国多个省份建立园区,依托科技资源,凝聚创新力量,以相同的激励政策推进协同创新。中关村示范区在北京已经形成“一区十六园”的发展格局,依据北京各功能区的发展目标,结合园区所在区域的发展基础和优势资源,形成不同的集成创新方向。北京依托中关村示范区,从战略规划、产业支撑、人才激励、资金管理、成果保护、体制改革和创新环境等多个方面制定科技创新政策。目前,中关村的协同创新模式有效推动了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曹妃甸等一批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
(2)天津通过引进人才、科研院所和支持科技型企业为抓手,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天津具备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基础和政策环境。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是创新型人才、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的培育。天津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人才和科研院所引进、科技成果激励、科技型企业扶持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政策。以天津自贸区为例,逐步形成了以“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的示范区。“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的制度溢出方式已获得突出进展,多项机制已率先在区域内复制,然后在全国推广[3]。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自贸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实施审管分离、接管分离,并建立商事登记网审系统。在投资管理制度方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办法;行政审批集中统一,实施“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的行政管理模式,设立专门化境外投资平台直接管理境外投资事务,提高了投资管理效率。在金融服务方面,开展离岸金融和融资租赁等服务,为京津冀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扩展服务业领域,提供更多便利性。在对接京津冀方面,实施“一个机制、三个推动、三个一体化、一批项目”的“1331”工程[4],搭建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平台、统筹管理放简化和服务化平台、金融服务和监管协同化平台、区域整体资源要素集聚化平台,实现三地资源整合和通关物流管理服务的一体化。
(3)河北重视培育农业创新,依托雄安新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
    河北具有较雄厚的农业基础,和京津相比科技资源有所欠缺,创新能力略显不足。因此,基于本省现状颁布了《河北省农业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划与政策来提高农业生产率。2018年4月公布的《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雄安新区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通过集聚京津及国内外创新要素资源,发展高端高新产业,布局一批国家级创新和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建成创新发展引领区和综合改革试验区。同时,集中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打造协调发展示范区。雄安新区具体承接著名高校和高端医疗机构在新区设立的分校与分院;国家级科研院所与创新平台;金融机构、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总部;信息服务、设计、创意、咨询等高端服务领域的优势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节能环保、高端新材料等领域的央企及创新型民营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在新区设立的分园。通过深化行政体制、财税金融、土地管理制度、人才人口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构筑对外交流平台,为提升京津冀开放型经济水平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