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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工业集聚与工业创新能力的耦合关系评估报告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吴传清 张诗凝 发布时间:2021-03-01

  政策启示

  (1)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提升城镇化-工业集聚耦合协调度以吸纳和集聚创新要素是提升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以产业集聚为导向发展城镇化,以城镇化为支撑促进产业有效集聚。从人口、经济、空间、社会多维度提高城镇化水平,为创新发展提供要素和环境基础;从完善基础设施、营造适宜环境、引进行为主体多角度增强产业集聚,为创新驱动提供产业支持与创新载体;通过相互协调、相互发展提升城镇化与产业集聚耦合协调程度,为创新能力注入绵延不断的活力与生机。提升长江经济带尤其是上游地区工业创新能力的关键,就在于增强城镇化-工业集聚耦合协调度。这意味着需要促进城镇化和产业集聚有序发展,过度城镇化只会带来拥挤效应,而非创新能力的提升。

  (2)完善创新激励和成果保障机制。完善的制度保障是维持创新活力的基础。知识溢出与技术扩散并非仅有好的一面,可能会带来“柠檬市场”和“认知距离锁定”现象,而完善的技术可以有效规避这些危害。一方面,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创新活动激励机制,以鼓励企业创新热情;另一方面,需在城镇化和产业集聚的过程中引入规制管理机构,即为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本地政府部门,以及技术检测和监督机构,以保证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提升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工业创新能力,应建立完善的制度以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以规避柠檬市场导致的“搭便车”现象和认知距离锁定带来的区域思维定式。

  (3)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引导下的要素自由流动有助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中国经济的许多困境是资源错配的结果,解除户籍限制,降低政府干预,让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资源流向最能创造价值的地方,避免“有城镇无产业”和“有产业无城镇”等发展不协调问题,从而推动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提升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和上游地区工业创新能力,一方面,应减少政府干预,让价格机制引导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率;另一方面,需要促进产业发展,以产业促进城镇化进程而非政府引导。积极引入符合由当地资源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的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完善基础设施。

 

——摘自《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报告(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