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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 创新改革和试验进展刍议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雷扬 发布时间:2021-12-01

  以扩大开放倒逼制度创新需要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内和外的关系

  处理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开放和自由贸易协定双边或多边对等开放的关系。随着全球贸易发展局面的深刻变革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发展,要及时了解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在国际市场中为云南经济发展的具体路径制定合理规划,提高云南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能力,就需要云南主动适应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在制定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过程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云南元素,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仅拓展云南的对外开放空间,也体现我国维护国际经济秩序的责任与担当。一方面,对于云南涉及或能够参与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的焦点议题,只要是符合云南省内的改革方向和风险总体可控的,应当打消试验会出差错的顾虑,主动放在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以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对于中央期望主导推动的规则体系,可在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探索形成一整套经验,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

  处理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点上压力测试和全国面上复制推广的关系。需要进行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开放举措总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当务之急是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开展自身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的压力测试,从而大力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的压减工作。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云南省进一步扩大开放进行有益的先行探索。同时,应注意到可复制可推广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基本遵循,但不能因为要复制推广就禁锢思想、捆住手脚,不敢进行更大开放力度的压力测试。

  (三)处理好个性和共性的关系

  处理好对昆明、红河和德宏片区差异化赋权和整体性赋权的关系。比如红河片区和德宏片区作为相关边境片区的合作开放试点,需要与昆明片区进行差异化系统化赋权支持试点。昆明片区在紧紧抓住制度创新这个改革开放的“牛鼻子”的同时,还应注重加快步伐主动融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为云南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并尽早培育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参与国际竞合的新优势。昆明片区应主动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基于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立和QFII的制度建设,大力度开展针对国内和国际的招商引资合作;在注重以增量带动存量的同时,充分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改革和试验进展刍议虑外部环境和市场实际,避免预期不稳对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造成的潜在风险。

  (四)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

  处理好高度开放与高效监管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开放水平不断提升,在金融、文化、网络信息等领域开放风险也将增加。高度开放是以高效监管为前提,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开,失控的高度开放必然会带来系统性风险。开放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监管能力的高低。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动制度型开放的同时,应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的建设。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在风险研判和防控中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全面增强对投资、贸易、金融、网络、生态环境、文化安全、人员进出、反恐反分裂、公共道德等领域的开放风险监管和处置能力,保证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摘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20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