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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模式在推动科技创新战略中的 创新应用研究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任兵 发布时间:2023-01-01

  五、PPP模式推动科技创新战略中的问题及建议

  若将政府和科技企业的合作视为广义的PPP模式,那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参与紫光展锐、思特威、中芯南方、北京智芯微电子等科技公司超过300亿元的定增,确实推动了这些科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这是以融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典型案例。若狭义地谈PPP模式在推动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即企业参与政府有义务提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科技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如下。

  ()问题

  第一,目前PPP模式在科技创新领域应用范围比较小,仅在政府有义务提供的智慧城市、信息网络建设、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可以应用。PPP模式对于“卡脖子”类关键科技创新的推动,仅限于基础设施方面的支撑。

  第二,通过PPP模式助推科技创新战略在我国尚不成熟,项目数量少,规模小,相关人才总量少且存在地域差异。迄今为止,经济社会领域PPP相关改革尚未直接涉及科技创新,科技创新领域相关改革尚无PPP模式的具体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PPP模式与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结合不紧密,有些项目缺乏科学规划,进展缓慢。

  ()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部门职责

  目前,科技创新领域的PPP合作缺乏规范性政策文件,需要在实际操作层面加快推进试点示范。相对于其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而言,科技创新领域PPP项目的创新链、价值链、政策链和资金链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合同文本更需要专业性的规范指导。建议政府部门立足于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化、专业化、能有效促进科技创新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深化资本融合。科技部门指导构建统一的科技创新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对话机制,对相关部委专业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确保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发挥合力。

  2.优化模式结构,设立专项科创基金

  设立科技创新的PPP子基金,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注入、企业投资、融资、捐赠、众筹和增值收益等。管理可采取理事会、董事会、基金会等形式委托专业机构负责。针对地方引进的“卡脖子”科技类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出地和厂房,科技创新PPP子基金投资,企业负责科技生产,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通道。

  3.纳入法制化轨道,规范运作流程

  加快培育形成一个统一透明、公开公正、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科技创新PPP市场,形成市场化的科技创新培育机制,强化PPP项目长期投资的政府信用担保,PPP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科技创新PPP合作制定专门规章和合同框架,明确合作指南和指导原则,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责权利关系,对所有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者进行辅导培训,明晰知识产权、资本所有权、责任与风险等法律问题,PPP模式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专业人才支撑和稳定的政策预期。

  4.加强项目宣传,主动推广经验

 

  建议财政部PPP中心把PPP模式推动科技创新类项目纳入专门的统计,PPP模式在推动科技创新战略中的创新应用研究积极挖掘亮点,加大对采用PPP模式推动项目的经验做法的宣传力度,为各地提供优秀范本和借鉴,带动科技创新与科技服务业持续发展。

 

——摘自《中国PPP行业发展报告(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