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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现状、问题 与发展路径研究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彭澎 发布时间:2023-09-01

  二、当前湖南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湖南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与新时代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的新目标新期待相比,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要求,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顶层规划存在“三个不够”

  一是高度不够。从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建设战略视角来谋划的高度不够,更多停留于从社会建设层面来布局,对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等平安建设重点问题缺少系统性关注。基层社会总体性、系统性的风险在增加,需要更高站位、更高质量、更全方位的基层社会治理来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是深度不够。从基层社会治理专业维度来谋划的深度不够,更多停留于基层治理、基层党建、市域社会治理等政策文件来布局,基层社会治理与上述工作既有共同点,更有不同点;既有共性,更有个性。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方式及其基层性、社会性交融的特质内容的认识不聚焦不清晰、阐释不深刻不到位。

  三是精度不够。从全省任务要求统一角度来设计举措的精度不够。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措施,其中乡村治理主要由乡村振兴局负责、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要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由党委政法委负责,各部门侧重不同、工作交叉重叠,相同工作却有不同要求,需要进一步精准精细化。

  (二)治理机制存在“三个不畅”

  一是协同治理的机制不畅。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共享交流、沟通协商、合作互动机制未完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如政府对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多但引导不够,过于追求志愿者注册率、活跃率,对志愿者活动的质量有所忽视。

  二是纵向推进的机制不畅。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工作格局存在对接不畅、合力不足问题,省、市级层面在方案设计、宏观决策、指导实施、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还需加强,距离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推进机制要求有差距。如有的市州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任务直接分解到县市区,市级统筹优势发挥不够;有的市州没有充分结合本地区实际,地域特点体现不充分;有的地方推进迅速,成效较为明显;也有少数地方受多种因素影响,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三是横向协调的机制不畅。基层社会治理涉及多个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职责任务有交叉重叠,各部门单位在密切协同、无缝衔接和同向发力上有待加强,跨部门协作联动化解矛盾、处置风险、优化环境等存在不足。

  (三)治理体系存在“三个不足”

  一是多元共治的融合不足。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等单独设计的多、统一整合的少;任务分开设定的多、统筹结合的少。互促共进、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多治融合尚未真正实现。

  二是三端治理的衔接不足。前端、中端、末端没有有机统一起来。重末端的打防管控、轻前端的综合治理,重末端的问题处置、轻前端的正本清源,忙于末端应对、事后处置,不善于从源头上分析和前端、中端来解决问题。如矛盾纠纷偏重于末端化解,仍然以行政力量、司法力量为主,前端预警与中端管控作用发挥有限,信访总量高位运行。

  三是治理力量的承接不足。偏重于政府管理,习惯于政府直接统揽和操办,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来承接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作用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如有的村专职化社会工作人员聘请较多,政府财政负担大,岳阳县一些较大的村村支两委成员达9人,还设置1名便民服务代办员和1名专职驻村辅警,相关待遇均由财政负担。如心理健康、法律服务、调解工作等需要专业人士参与的治理工作,引导市场与社会参与的模式不够。

  (四)信息技术存在“三个不力”

  一是支撑不够有力。许多地方已建设数据平台,具备海量原始数据,但数据准确性、完整性不够,数据更新、信息安全相对滞后,大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存在差距,数据平台运维、视频监控维护等存在财力支撑困难。如有的地方综治平台仍使用2015年的国土地图,没有及时更新,人员需要重新与住户绑定。如有的地方信息录入以网格员信息数据采集为主,网格员每周例行走访、收集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还没有完全到位,所上报信息大多以城市管理内容为主,社会治理内容较少。

  二是运用不够有力。现代信息科技应用停留在实时监控、可视调度、事后追溯等层面,离向前端治本延伸、源头预测预警预防还有差距。大数据决策、治理与全过程运用、广范围应用不够,尤其是在多维度运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功能、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

  代信息科技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和大数据的比对、分析、研判等实际运用上还不够,数据治理的便捷效果还不够突出,需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建设。三是共享不够有力。没有形成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智慧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有技术障碍,存在网络梗阻、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存在信息“部门化”和“碎片化”问题,数据融通程度不高,信息技术共享难。

  (五)治理基础存在“三个不强”

  一是基层人才队伍基础不强。整体专业化程度不够高,接受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较少,工作手段和治理方法距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基层社会公共服务有距离。

  二是基层社会组织基础不强。能够承接社会服务职能及满足多元化需求的社会组织并不多,治理与服务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高。

 

  三是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不强。群众参与仍然出现参与意愿不强、参与结构失衡、参与层次偏低、参与方式被动等不足。能力强、技术高、能够提供更为高效支持的社会中坚力量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得不多。

——摘自《2023湖南社会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