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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必要性
来源:皮书数据库 作者: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6首先,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生产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生产单元、企业、产业等在其中以一定结构形成组合,新劳动力、新劳动工具、新劳动对象、新基础设施等新型生产要素,乃至新生产力形态的出现均为经历长期积累演变、“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之一,科技创新不局限于技术问题,也关注产业如何与经济结合的问题。科学技术解决方案只有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乃至产业化,才能完成从概念、设想、知识到具有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的转化。这内在地依赖技术革命性突破、新型生产要素创造和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外在地表现为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和现实生产力大幅提升。也应注意到,科技创新由“点”及“面”再到“网”的应用与推广离不开制度保障。科技创新不局限于解决技术软肋,也强调营造有利于跨区域、跨学科、跨行业协同合作创新的创新生态,以组织、管理、服务模式等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突破科技创新的瓶颈。在这一过程中,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发挥着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引导、保障技术攻坚、转化、应用与推广,催化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作用,是为新质生产力提供保障的重要路径之一。
其次,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科技制度创新的着力点主要在于科技投入制度、科技运行管理制度、科技评估制度、科技人才培育制度以及科技政策支撑体系,五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其一,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先决条件。将科技投入与经济投入视为“零和博弈”,只顾短期经济利益而削减科技领域资源要素投入,或者仅提供一次性、单一类型科技要素的短视做法均不可取。其二,在科技运行管理过程中,企业把创新作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要,服务于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追求利润回报。政府部门代表公共利益,制定宏观政策,提供公共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其三,科技评估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绩效”为核心要求,政府要对科技评估给予立法支持,让评估过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根据需要组织企业、独立专家和中介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过程受到媒体、社会公众、学术团体、非营利组织等监督。其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仅需要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等“高精尖”科技人才,也需要一大批大国工匠以及适应新技能变化的人才。其五,任何创新都离不开科技投入、科技法规等政策的良好支撑,将政策落实到科技创新全流程。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帮助建立科学技术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通道。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型生产要素的载体,新型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现代化产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引导集聚政策合力,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最终发挥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通过消除阻碍创新要素跨地区、跨主体流动的制度因素,聚合科技资源要素于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研发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既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也壮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由此,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引导构建科技创新、产业应用与发展新质生产力之间的链条,特别作用于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创新应用,并以此推动新兴产业的崛起、新型商业模式的构建以及新业态的出现。这均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促进生产效率提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推动力、支撑力。目前,载人航天、量子信息等领域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新突破,新能源、先进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培育。据预测,到2025年,“低空经济”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值将高达5万亿元。[2]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背景下,如何利用已有的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体系,更好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矛盾。因此,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应打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帮助建立科学技术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通道,消除阻碍创新要素跨地区、跨主体流动的制度因素。
——摘自《北京高质量发展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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