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以及到农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贴息贷款、社保补贴等10项政策,伊犁州财政及时把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2015年,自治州财政筹集拨付促进就业专项资金3.4亿元,全面落实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大学生可享受的社保补贴、岗前培训补贴和见习补贴以及场地和租金补贴、低保家庭大学生及残疾人大学生求职补贴等政策措施。
二是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培养培训工作。自2015年新一轮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启动以来,州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州直340名高校毕业生学员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其中少数民族学员占62%,女性学员占54%。同时,州财政安排3964元专项资金,对7532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参加企业或培训单位开展了订单、定岗、定向培训;2016年计划安排4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5600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培训计划。
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今年一季度,州财政专项拨付伊犁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备购置资金20.9万元,加快推进创业指导中心建设,扶持入驻中心企业健康迅速发展,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优良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