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四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包括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不含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技师班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补贴的标准是1500元/人,需要提醒的是升学、出国、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以及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3月15日至3月25日,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gxbys.zjjy.gov.cn)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5月1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