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要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创新就业政策机制,优化就业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是要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对就业的带动力。就业问题的解决,根本要靠发展。据统计测算,我国GDP增速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以带动增加200多万个就业岗位。因此,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要充分发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就业的带动和创造作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优先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行业,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初创公司等能够创造就业岗位的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的就业引擎,打造更加多元、更高质量的新就业形态,创造新的就业增长点。 通过推动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能够推动企业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也会带来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和高附加值行业的就业比重得到提高,从而提升就业质量,形成“以高新产业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高质量就业助力高新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要制定和实施精准有效的就业政策。采取多元化的政策组合,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就业补贴、创业扶持、职业指导等多种方式,以全方位满足不同劳动群体的就业需求。为劳动者提供就业补贴政策,是直接激励就业、减轻求职者经济压力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发放用人单位补贴,激励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对初创者进行创业扶持,不仅可以带动更多的就业,还能激发经济活力。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创业基金、创业贷款等形式提供资金支持,并建设创业孵化器和创新园区,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指导和运营环境,为创业者保驾护航。此外,还应为劳动者提供精准有效的职业指导政策,通过职业咨询师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劳动者树立积极健康的就业心态、明确职业发展路径。
要加强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政策促进就业的综合效果。各项就业政策应协同实施,互为补充。例如,将职业指导与创业扶持结合起来,在职业规划过程中引导创业者明晰创业方向与目标。同时,要构建统一的就业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对此,各部门应打破壁垒,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行动等方式进行协作,共同解决就业难题,实现就业政策的整体性和协同效应,推动劳动力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是要提升劳动力的供给质量。单纯依赖“人口规模红利”已无法满足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需求,因此,前瞻性地提升人力资源供给质量、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人口规模红利”向“人口素质红利”转变,成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方面,积极提升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要强化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学科的教育,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三种精神”的培养,提高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培养应用型和技术型人才。可以学习借鉴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通过将学生的学习与企业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实现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的高度匹配,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对于已经在岗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提供多元化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机会,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的就业适应性和岗位竞争力。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由于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大多是围绕传统的雇佣关系建立的,在现今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不断兴起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动关系进行重新分类和界定,打破传统的“二分法”,对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劳动者,依照经济从属性、工作自主性等指标,明确各类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并根据新业态的特殊性,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条款,确保新业态劳动者能够享有与传统劳动者相同的基本权益,比如,合理的工时、最低工资保障、休息休假权等。其次,应致力于扩大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覆盖面。例如,通过设计更加灵活和便捷的社保缴纳机制,允许灵活就业者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纳方式和缴费水平,并可以考虑对低收入者提供适当的补贴,从而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提升社保参与的积极性。再次,应当简化灵活就业者的社保参保手续,使他们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社保待遇,在面对疾病、失业、养老等风险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最后,加强新业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支持同样重要。政府和企业应联合设置专门针对新业态劳动者的培训项目,通过提供技能提升和职业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职业竞争力、拓宽职业发展空间。
五是要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就业工作,还能促进劳动力质量的整体提升。应当健全就业政策和法规,明确各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就业服务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积极拓展多种就业服务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就业的相关信息,帮助劳动者快速获取适配的岗位信息及政策措施等。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的趋势,设计、提供具有前瞻性的职业培训项目,覆盖新兴行业和传统行业的各类技能培训,确保劳动者具备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引导等方式激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参与职业培训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培训体系。建立完善职业技能认证体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的正式认可和背书,提升其就业竞争力。
此外,积极打造就业公共服务的“样板间”,在不同地区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就业服务中心,集成各类就业服务功能,并形成品牌效应,实现复制推广;或针对某些行业开展就业服务试点项目,如定制化技能培训、个性化职业指导等,通过试点探索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