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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优化人才购房政策:高层人才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来源:中房网作者:发布时间:2024-03-15

  中房网讯(刘敏/文)1月28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人才购房政策的通知》,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其中,通知提出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全职引进的院士团队或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成员,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海南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第1套商品住房。在第1套住房合同备案满2年且人才本人在我省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海南省户籍的人才以及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出售其家庭成员在海口市拥有的商品住房后1年内可在我市换购1套商品住房。引进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随迁落户后,家庭成员在海南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落户满2年后,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据悉,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