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

孟晓苏:房地产税征收要辅以退税政策

来源:时代周报作者:发布时间:2019-09-10

  除了用税收手段调节之外,再一个就是双轨制,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以及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8月8日,2019博鳌房地产论坛,刚结束主题演讲,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产证券化REITs课题组组长、汇力基金董事长孟晓苏快步赶到不远处的采访间,接受包括时代周报在内的记者采访。

  1949年出生的孟晓苏,于1983年到1990年间担任原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的秘书,1992年起担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1998年担任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并成为保障房建设最早提议人之一。

  此次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孟晓苏谈到了房地产税的问题。“与其限购,还不如早点把房地产税推出来。”孟晓苏表示,房地产税是房改之后一直没有完成的事,它应该是和房改相匹配的一件事。在孟晓苏看来,税收调节更能满足市场经济调节的要求。

  (Q:时代周报  A:孟晓苏)

  征收房产税并不复杂

  Q:今年博鳌论坛,不少专家学者也都谈到了房地产税,包括您也在多个场合呼吁房地产税尽快落地实施,您怎么看?

  A:房地产税是我们国家在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后一直没有完成的一件事,它是跟房改相匹配的。我们在2003年就提议征收住房保有税,相应取消流转税,后来把这个意见报到了国务院,国务院又报到中央,中央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动城市建设税费建设改革,条件具备时征收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税费。观点都和我们建议的是一样的,那时候用的是物业税,后来又用了房地产税。

  Q:那您认为,房地产税应该怎么收?

  A:我觉得可以学习多数国家的做法。

  第一步是对所有的城镇住房都要征收房产税,你别管是第一套第二套,没法区分,你这个小区有2000套房子,你就征2000套的税,你这个人在三个城市有房子,那么你各自都要交一道税。

  第二步是按照老百姓的家庭条件退税,退税制度是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的,这使得人人都能成为纳税人,但同时又能够享受到相应的退税制度。退税怎么退呢?我建议一个身份证就可以退掉一套房,这叫做见房就征,见证就退。夫妻两个的,退两套,单身一人的,就退一套。还有一个,就是你不管他是退哪套,他要退了上海的就不能退三亚的,他要退了北京的,就不能退上海的和三亚的,让老百姓自己选,这样一年就能够把全国覆盖城市老百姓的住房产权弄清楚了。

  第三步,是从小产权开始起征房产税,因为小产权房在中国已经占到不小的比例,而且这部分房子原来也没有交过土地出让金,征税的话合理合法,合情合理。

  Q:一旦房地产税开征,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要怎么调整?

  A:既然征了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有关的这些税就要相应取消,这就是我们当年提的,征收了住房保有税,就要去掉这些流转税,这样能够鼓励市场经济更好发展,也有利于跟国际接轨。包括目前正在实施的限购限贷,还需要继续限吗?不需要继续限,反正你多持有就多交税。

  Q:除了征收房地产税,您对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还有哪些建议?

  A:除了用税收手段调节之外,再一个就是双轨制,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以及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Q:那就保障性住房来讲,近年来的推进情况是否符合您的预期?

  A: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这几年的推动卓有成效,使很多城市基本上解决了最穷困的老百姓居住困难问题。

  但是不是问题解决完了?没有解决完。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不光提棚户区了,还有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还有停车场建设,把它作为补短板的工程,这就需要我们把新的题目提出来。

  Q:在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国外的模式是否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借鉴,比如新加坡。

  A:新加坡模式是一个全民保障的模式,就是只要你没有买过房,任何人都可以去享受一套新加坡政府给你的服务。中国应该学取新加坡的经验,但是不能照搬新加坡的模式,我们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来确定我们如何能够建好两个体系,即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