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发布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之基,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之举。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启动了多项试点。其中,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备受市场关注,被称为“三块地”改革试点。中央深入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已取得约500项可推广、可复制的政策措施,成效非常显著。然而,在试点中,部分试点县(市区)存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三项试点进展不均衡、征地制度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进展较慢等问题。在强化问题导向,积极稳妥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同时,还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统筹:一是统筹“三块地”改革与农村规划、财税、基层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共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形成改革合力;二是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城镇国有土地制度的关系,加强城乡土地制度衔接,形成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三是统筹“三块地”内部以及“三块地”与承包地之间的关系,强化利益机制、转换机制、各种权能等之间的衔接,形成互通的农村土地市场。
(参见《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No.15(2018)》p320,-34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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