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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金融稳定法律体系 织密织牢金融安全网——暨《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发布会在京召开(上)
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微信公众号  作者:NIFD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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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王利民出席会议并致辞,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胡滨做成果发布。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中信建投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出席线上会议并参与研讨。

致辞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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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李扬教授指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我国金融部门乃至经济部门常做常新的一项长期任务,而今年的重大进展则是《金融稳定法》的提出,在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五个方面值得展开研究。第一,金融稳定管理系统要兼顾行政系统和市场化处置层面的安排,形成相互协调、分工、配合的统一体系,使金融稳定、金融安全能够得到组织落实。第二,为防止金融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应重视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中央银行等各方责任的分担与压实。第三,要建立处置资金池,并在《金融稳定法》的体系下说清楚资金来源。第四,合理运用央行的再贷款工具,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第五,结合国际上成熟、先进的经验,进一步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处置机制,使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日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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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民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

  王利民教授代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的顺利出版发布表示祝贺。此报告为“金融监管蓝皮书”的第11部,他评价本系列蓝皮书以“记载事实”、“客观评论”以及“金融和法律交叉研究”的研创理念,系统、全面、集中、持续地反映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发展和改革历程,不仅为金融机构的经营决策提供了参考,为金融理论工作者提供了研究学习素材,更为金融监管当局制定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对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他指出再贷款重新在人民银行资产中占据重要部分,意味着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货币政策操作将在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成果发布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胡滨对《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的主报告《中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构建》的核心观点做了发布。他指出,金融稳定法律体系是提升国家金融治理治理能力、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

  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稳定可以被定义为金融体系在内外部冲击下平稳运行并实现其核心功能的状态。影响金融稳定的主要因素包括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安全与金融消费者保护。胡滨教授强调,未来我国应以《金融稳定法》统筹金融稳定治理顶层设计,在完善现有金融法律同时,强化金融基础设施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制定与实施,以保障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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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兼副所长

  胡滨教授指出,我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面临的八个方面的问题。缺乏跨部门、跨行业、统领全局的金融稳定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缺乏执行的具体措施和程序规定;金融稳定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法律基础仍比较薄弱;金融基础设施仍缺乏统一监管;风险处置的法治化、市场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金融消费者保护还需加强;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应继续推进;反金融制裁措施还需加强探索。他建议,我国要从四方面推进金融稳定法律体系构建。首先,制定《金融稳定法》,为我国的金融稳定治理框架提供纲领性的法律指引。其次,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部门法进行修订时,需要贯彻《金融稳定法》的立法精神,保持内容的一致性。再次,以《金融稳定法》为指导,针对金融稳定法律体系中的空白制定单行法,或对既有单行法进行修订以覆盖相关领域。最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监管部门动态调整和制定金融稳定具体领域的执行规章和配套制度,以落实《金融稳定法》的要求。

  针对《金融稳定法(草案)》的修订,胡滨教授建议,应进一步明确金融稳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职责、决策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金融稳定职责;应对金融消费者保护作出原则性规定。针对我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构建,他指出,还应制定《金融基础设施法》,保障金融体系平稳运行;以及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着力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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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

主编:胡滨

副主编:郑联盛 尹振涛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作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的系列年度报告,已连续出版11年。报告秉承“记载事实”、“客观评论”以及“金融和法律交叉研究”的理念,系统、全面、集中、持续地反映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发展和改革历程,为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为金融理论工作者提供素材,为金融监管当局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22)》主要由“总报告”、“分报告”和“专题研究”三部分组成。总报告为“中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构建”,金融稳定法律体系是提升国家金融治理能力、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总报告在对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基本内涵和域外构建模式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指出我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现状及问题,并据此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稳定法律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为《金融稳定法》等相关政策制定做好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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