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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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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国家绿色创新能力比较分析与启示
——2014年《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黄皮书发布
来源: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4-11-19

 

  第三部二十国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该黄皮书专门开辟了“专题分析报告”,着力对G20国家绿色创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能为各国绿色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绿色创新是指在技术、经济、法律、制度、组织和行为上的任何一种创新,无论它出于何种的利益或动机,只要能够带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就是一种绿色创新。绿色创新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结合点,追求的是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重目标。绿色创新能力体现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绿色创新活动方面的内在能力,具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持续不断地推出或实施绿色创新的各项措施,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能力。

  基于绿色创新能力的概念和内涵,本报告构建了一套包含1个一级指标(即绿色创新能力)、4个二级指标(即创新基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和制度创新能力)、27个三级指标的G20国家绿色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该指标体系,报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2011年G20国家绿色创新能力的状况和水平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如下:

  G20国家绿色创新能力排名由高至低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中国、意大利、沙特阿拉伯、巴西、南非、俄罗斯、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印度、阿根廷、土耳其。

  总的来看,对绿色创新能力综合得分影响较大的是创新基础能力和制度创新能力,这两个指标得分高的国家能够比较大地拉开与其他国家的距离,这说明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对绿色创新活动的持续投入,以及政府对绿色创新活动的支持和保护政策对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有重要影响。

  提升绿色创新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统筹开展、重点建设:第一,加大绿色创新投入,夯实绿色创新基础;第二,加快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第三,完善各项绿色创新要素,发挥企业主体地位;第四,大力宣传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模式;第五,建立政产学研用结合机制,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第六,深化国际绿色创新合作,形成绿色创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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