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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集团创新产出竞争力排名,美国、中国、日本居前三位
——2014年《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黄皮书发布
来源: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4-11-19

  第三部二十国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黄皮书指出,在G20集团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排名中,美国、中国、日本居前三位。

  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G20国家创新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G20集团各成员国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主要由专利授权数、科技人员平均专利授权数、科技论文发表数、科技人员平均论文发表量、专利和许可收入、高技术产品净出口、高技术产品净出口比重、注册商标数、创意产品出口比重等9个指标构成。

  2012年G20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中国、日本、韩国、德国;处于第二方阵(6-10位)的依次为:英国、法国、墨西哥、意大利、加拿大;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澳大利亚、印度、南非、沙特阿拉伯、巴西;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俄罗斯、土耳其、阿根廷、印度尼西亚。

  2011年G20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中国、日本、韩国、德国;处于第二方阵(6-10位)的依次为:英国、法国、墨西哥、意大利、加拿大;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印度、澳大利亚、南非、沙特阿拉伯、巴西;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俄罗斯、土耳其、印度尼西亚、阿根廷。

  2012年与2011年相比,创新产出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2个国家,均上升了1位;排位下降的也只有2个国家,均下降了1位。未出现跨方阵变化的情况。

  对比2011-2012年G20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的得分变化情况,2012年,创新产出竞争力的最高得分为73.1分,比2011年降低了1.7分;最低得分为4.9分,比2011年降低了0.6分;平均分为24.9分,比2011年降低了0.9分。这表明G20整体的创新产出竞争力水平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反映在三级指标上,则是高技术产品净出口、注册商标数的得分下降得最多,均下降了2.0分,其次是科技人员平均专利授权数,下降了1.4分,科技人员平均论文发表量、创意产品出口比重、高技术产品净出口比重、专利授权数、专利和许可收入分别下降了1.0分、0.7分、0.5分、0.3分和0.3分,科技论文发表数的得分不变。没有三级指标的得分上升。可见,高技术产品净出口、注册商标数、科技人员平均专利授权数是导致创新产出竞争力下降的主要因素。

  此外,G20国家创新产出竞争力的得分比较低,呈阶梯状分布,各国差异比较大,标准差达到18.1。2012年,只有美国的创新产出竞争力的得分超过60分,达到73.1分,中国和日本分别为54.9分和50.4分,其余国家均低于50分。其中1个国家介于40分~50分之间,1个国家介于30分~40分之间,3个国家介于20分~30分之间,7个国家介于10分~20分之间,4个国家低于10分。创新产出竞争力较高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分布在第一方阵和第二方阵中,只有中国和墨西哥两个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其余均为发达国家,这说明发达国家具有比较高的科技创新产出。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产出竞争力非常低,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大,排第19位的印度尼西亚仅有4.9分,仅相当于排在第1位的美国的6.7%;得分最高的发展中国家为中国,为54.9分,与美国相比也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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