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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政府工作要进一步树立“有限政府、服务为本”两个理念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3)No.3》
来源:行政改革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3-21
    2014年3月22日,由国家行政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2013年《行政改革蓝皮书》发布会在京召开。

    蓝皮书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为指导,围绕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题,从不同层面对此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和论证。

    蓝皮书指出,“有限政府”首先是有限权力的政府。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各种利益关系矛盾凸显的新情况,政府要善于更多地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实施调节,而不是更多地诉诸权力和行政干预。其次是有限责任的政府。政府拥有行政权力,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但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要求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应在合理界定政府权力界限和法定责任的前提下,规范政府职能,使政府做好该做的事,承担其应负的责任。要进一步处理好政企关系、政市(市场)关系、政社关系,真正解决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一些问题。同时,要认真解决好行政权力的配置问题,使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工作人员权责明确,责权相符。要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的理念,使政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生,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要坚持以公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导向,以公众满意度为检验政府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使政府工作具有简约性、“柔隐性”、回应性,真正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民生,构筑保障民生的服务平台;贴近企业,搞好市场监管,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构筑公开、公平的发展平台;贴近社会,做好公共服务,构筑优良的政策法制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参见《行政改革蓝皮书:中国行政体制改革报告(2013)No.3》p5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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