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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G20集团中美国、法国、德国的创新基础竞争力排名前三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12-12

2011年12月12日发布的《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指出,在G20集团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排名中,美国、法国、德国居前三位。

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G20国家创新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1~2009年G20集团各成员国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主要由GDP、人均GDP、财政收入、人均财政收入、外国直接投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等7个指标构成。

2009年G20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处于第二方阵(5-10位)的依次为:日本、英国、加拿大、韩国、俄罗斯;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中国、巴西、阿根廷、土耳其;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墨西哥、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亚。

2001年G20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加拿大;处于第二方阵(5-10位)的依次为:日本、韩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墨西哥、阿根廷、中国、南非;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巴西、印度、土耳其、印度尼西亚。

2009年与2001年相比,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8个国家,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排位均上升了3位,而法国、德国、俄罗斯3个国家的排位均上升了2位,巴西、土耳其2个国家的排位均上升了1位;6个国家的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印度、印度尼西亚、韩国、沙特阿拉伯、南非、美国;排位下降的有5个国家,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阿根廷、日本、英国,排位均下降了4位,其次是墨西哥,排位下降了3位,加拿大下降了2位。

对比2001-2009年G20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的得分变化情况,2009年创新基础竞争力的最高得分为92.8分,比2001年降低了4.3分;最低得分为2.7,比2001年提高了1.4分;平均分为32.6,比2001年提高了4.5分。这表明G20集团国家整体的创新基础竞争力水平有所提高。反映在三级指标上,则是人均GDP的平均得分增长最多,上升了9.9分;其次是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外国直接投资,分别上升了7.4分和6.8分,没有指标的平均得分下降。可见,在这近十年中人均GDP、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外国直接投资是推动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

此外,G20国家创新基础竞争力呈阶梯状分布。2009年,只有美国的创新基础竞争力得分达到90分以上,还有法国略超过60分,而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其中,5个国家介于50分~60分之间,1个国家介于40分~50分之间, 2个国家介于20分~30分之间,6个国家介于10分~20分之间,3个国家低于10分。创新基础竞争力较高的国家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其中分布在第一和第二方阵中,有8个国家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创新基础竞争力普遍较低,没有一个国家的得分超过30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非常大,排第19位的印尼仅有2.7分,不到排在第1位美国的3%。

(以上内容参见《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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