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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存在四大问题
——《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指出
来源:互联网经济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9-01-23

  2019年1月13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经济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

  蓝皮书指出,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存在四大问题。

  (一) 互联网行业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

  网行业存在“一家独大、赢者通吃”的现象,涉及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纠纷与诉讼不断增多。正如帕克等指出的那样,平台革命也存在阴暗面。例如,2017年9月,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法院判处罚款5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然而,在“双十一”期间,饿了么在宣传中打出“每单比美团优惠”的字样,因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再次引起纠纷。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源于互联网行业自身的特点,即存在不同群体之间的网络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另一方面相关法律以及行业法规不健全,无法跟上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的步伐,从而损害了互联网企业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态势。这一问题既会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又会挫伤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二)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的政府监管与治理问题

  尽管以网上购物为代表的平台经济与以网上服务类行业为代表的共享经济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应该看到这两类新型市场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例如,2016年“魏则西事件”所揭开的百度竞价排名乱象;2017年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过度投放自行车导致乱停乱放、阻碍正常通行;2018年滴滴、携程、饿了么等网上服务类企业被曝光大数据“杀熟”问题。这些问题都反映出互联网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政府监控与平台治理。这不仅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合理设计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作用,对自身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市场监管与平台治理的良性互动。

  (三)互联网企业网上交易数据确权问题

  互联网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互联网企业交易规模及其涉及领域随之不断扩张,进而产生了大量的交易数据。这些数据包含交易时间、买卖双方、商品价格与数量、物流等具体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互联网经济大数据,其背后所蕴含潜在的巨大价值不言而喻。生产厂商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市场的需求信息,从而更好地制定产品与定价决策;平台企业利用这些数据可以了解供求双方的信息,从而更好地制定治理决策;政府利用这些数据可以了解互联网经济运行情况,从而更好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经济政策;这些数据对于从事互联网经济的研究人员来说,更是至关重要。但这些数据通常由平台企业所拥有。此外,很多企业和个人通过设计网络爬虫程序,不间断地从网上销售商品的网页上抓取信息,积累了规模可观的交易数据。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推断出平台企业与消费者的商业信息,因此如果缺乏对这些数据的有效保护,很有可能损害平台企业的商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因此,如何确定这些数据的采集权、所有权和使用权成为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

  (四)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2018年3月,脸书网(Facebook)的用户数据泄露事件使得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互联网经济中,个人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互联非常紧密,信息流在个体间的传送十分频繁。这虽然加速了信息通信的深度融合,填补了信息鸿沟,但也加剧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近年来,从淘宝、360、携程到12306官网,大规模的信息泄露问题加剧了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忧虑。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将近70部,但相关法规过于空泛,针对性较弱,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互联网个人信息发生的频率和不良影响。

  (参见《互联网经济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经济发展报告(2018)》p1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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