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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再蝉联第一餐饮大省称号,山东取而代之
——《餐饮产业蓝皮书:中国餐饮产业发展报告(2019)》
来源:餐饮产业蓝皮书  作者:张天墨   发布时间:2019-07-26

  2019年7月13日,世界中餐业联合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昆明学院共同发布了《餐饮产业蓝皮书:中国餐饮产业发展报告(2019)》。

  自有餐饮业统计分类以来,广东就一直稳居全国餐饮第一大省的宝座,并且在2015年广东餐饮收入就率先突破3000亿元大关。由于广东餐饮增速持续低迷,相对全国平均增速拉开了显著差距。同时,广东餐饮收入占全国的份额也呈逐年下跌趋势,2018年已跌至9.1%。

  2017年,虽然全国已有三个省份跨入3000亿元阵营,广东勉强保持了餐饮收入第一的宝座;然而到了2018年,山东餐饮增速同比提升了0.4个百分点,广东相比山东餐饮增速差额出现了进一步扩大,达到前所未有的5.3个百分点,导致广东餐饮业历史上首次不保第一大省的称号。

  广东相比山东、江苏,无论是从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程度、餐饮门店总数、消费水平还是外出就餐的习惯来说,广东餐饮业都不应该落后于其他省,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 统计口径与算法差异

  由于全国各省的餐饮统计口径与方法存在明显差异,广东餐饮业的年度统计范畴仅重点采集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的数据,按照一定系数反推出当年的增加值及增速,并没有真正统计限额以下企业的实际经营数据。2018年,广东住宿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出现了-3.3%的负增长;另外,2017年统计局数据显示,广东限额以上餐饮营收为844亿元,占全省整体营收的比重仅为22.9%,小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2. “个体户化”趋势显著

  目前,广东省绝大多数餐饮为限额以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然而,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划分门槛仅仅为年收入200万元,众多本来达标的连锁企业不以分公司方式发展门店,却刻意“化整为零”,在新设门店时只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再授权品牌使用,刻意回避成为限上企业。

  要达到200万元的年营业收入水平,分拆到月度只需要完成月营业额16.7万元,按照最高租金占比20%测算,门店月租金不可能超过3.3万元,否则就一定会亏损停业。因此,按较低月单位租金水平150元/平方米标准,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门店就一定可以达到限额以上企业的标准。

  (参见《餐饮产业蓝皮书:中国餐饮产业发展报告(2019)》P228-22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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