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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乡村和城中村是助力城市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稳定器”
——《四川蓝皮书:四川城镇化发展报告(2019)》指出
来源:四川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9-09-03

  2019年7月24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四川蓝皮书:四川城镇化发展报告(2019)》。

  蓝皮书指出,乡村和城中村是助力城市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稳定器”。

       1. 农村是劳动力的“蓄水池”

  我国乡村所发挥的劳动力“蓄水池”功能是城市里未出现大规模贫民窟的关键因素,是城市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而言,保留在农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房屋为其提供了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使其能够随时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返回乡村,从而避免了失业劳动力长期滞留城市引发的社会问题。作为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和城市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四川乡村的劳动力“蓄水池”功能尤为显著。全省农村转移输出劳动力变化率与经济周期高度契合,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期,全省近100万农民工返乡,其中94.2%的返乡农民工有耕地,而到2009年底金融危机影响弱化后,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量迅速增加155.3万人。

       2. 城中村是住房困难群体的“避风港”

  城中村——城市里的农村——是中国特殊城镇管理体制下形成的特有城市形态,其土地性质和权属安排、行政管理体制、所有者的户籍身份等与农村相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大多与市政要求存有较大差距。由于其空间建筑形态、人口密集水平、生产生活方式趋近于城市,但其居住成本大幅低于同等水平的城市地区,因此成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良港。

  虽然四川省在将公共租赁住房覆盖外来务工群体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且公租房月租金已经与此类住房齐平,即使能够极大程度地改善居住条件,却因家具和水电等支出以及往往缺乏低廉的生活消费(如餐饮理发等),难以满足农民工最大可能降低生活成本的意愿,难以成为农民工的主要选择。目前仍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等低于最低舒适和卫生标准的住房中。与此同时,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危旧房改造项目等在事实上造成农民工可选择的居住空间受到挤压。鉴于此,成都市开始探索城中村规范化租住政策,以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居住权。与过去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升级或更新时,将城中村居民迁出的做法不同,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对城中村弥补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不足、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等的重要作用有了重新认识,并探索将城中村规范化管理。

  (参见《四川蓝皮书:四川城镇化发展报告(2019)》p76-7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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