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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预计我国薏仁产业出口企业所能享受的贸易优惠将进一步扩大
——《薏仁米产业蓝皮书:中国薏仁米产业发展报告No.3(2019)》指出
来源:薏仁米产业蓝皮书  作者:吴禹霖   发布时间:2019-09-19

  2019年8月24 日,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黔西南州脱贫攻坚产业指导办公室、贵州大学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兴仁联合发布了《薏仁米产业蓝皮书:中国薏仁米产业发展报告No.3(2019)》。

  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根据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安排,原产于我国的商品出口至协议国与地区时,可享受自贸协定中规定的优惠税率。表7给出了我国薏仁产业各类商品2019年的自贸协定优惠税率。由表可见,除韩国、巴基斯坦外,其他国家对我国薏仁产业各类商品的进口关税率较最惠国税率有很大幅度的减免:东盟、冰岛、瑞士、格鲁吉亚、哥斯达黎加、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对我国绝大多数薏仁产业商品采取了0关税,冰岛、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对我国薏仁产业所有商品执行了零关税进口待遇。当前,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速,与多个国家与地区的自贸协定或自贸协定升级版正在谈判之中。可以预见,我国薏仁产业出口企业所能享受的贸易优惠将进一步扩大,企业“走出去”面临更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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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薏仁米产业蓝皮书:中国薏仁米产业发展报告No.3(2019)》p27~2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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